【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玉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2023年第3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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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玉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饮料、冷冻饮品、速冻食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食糖、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等19类食品360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合格346批次、不合格14批次(见附件)。不合格项目涉及微生物污染、农药残留超标、食品添加剂超标等。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 (一)玉环市玉城绿色果园水果商行(玉城街道康育北路)销售的标称漳州市豪厨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手撕肉干(酱香味),菌落总数(n=5)检出值为170000,190000,38000,120000,140000 CFU/g标准规定为n=5,c=2,m=104,M=105。检验机构为绿城农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玉环嘻莱园餐饮服务有限公司(玉城街道城中路95号)自消毒的小碗,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玉环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三)玉环钱小奴餐饮店(玉城街道双港路8号吾悦广场4楼4001商铺)自消毒的盘子,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玉环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四)玉环虾一跳餐饮店(玉城街道泰安路15号西起第三间)自消毒的汤碗,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玉环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五)台州长捷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玉环分公司(玉城街道城中路333号)自消毒的筷子,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玉环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六)玉环大东海餐饮店(玉城街道三潭路88号)自消毒的小碗,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玉环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七)玉环勇军餐饮店(玉城街道广陵路192号)自消毒的圆盆、圆盘,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玉环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二、农药残留超标 (一)玉环善客隆超市(大麦屿街道兴港西路68号一楼)销售的螺丝椒,噻虫嗪检出值为1.67mg/kg,标准规定为≤1mg/kg;噻虫胺检出值为0.20mg/kg,标准规定为≤0.05mg/kg。检验机构为绿城农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玉环佰优品超市(沙门镇滨港工业城滨港大道525-3号)销售的小葱,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检出值为0.26mg/kg,标准规定为≤0.2mg/kg。检验机构为绿城农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三)玉环市清港三和超市有限公司(清港镇下湫村柚园北路588号三楼东面)销售的韭菜,腐霉利检出值为0.32mg/kg,标准规定为≤0.2mg/kg。检验机构为绿城农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三、食品添加剂超标 (一)玉环唐酥匠蛋糕店(玉城街道珠城西路19号)销售的青团,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检出值为0.128(外皮)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二)玉环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榴岛大道与珠港大道交叉口)销售的标称江山市峰盛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青团(茉莉青提味),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检出值为0.0831(外皮)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三)玉环丰硕年糕加工厂(大麦屿街道火叉口村)生产的年糕,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检出值为0.0281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玉环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已责成相关市场监管分局(所)依法予以查处。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3个月内向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特此通告。 具体信息见附件。 附件: 2.玉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示(2023年第3期)-346批次合格.xls 3.玉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示(2023年第3期)-14批次不合格.xls 玉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6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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