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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31021002687205D/2023-125893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
发布机构: | 楚门镇 | 发文日期: | 2023-06-25 17:13:4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 JYHD99D-2023-0002 | 发文字号: | 楚政〔2023〕52号 |
楚门镇 2023 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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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门镇 2023 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 实施细则 各村 (社区) 、各企业: 为全面贯彻落实《玉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 2023 年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 (玉政办发〔2023〕 21 号) 精神,现就做好我镇 2023 年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 入学工作,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招生区域 公办义务教育学校( 以下简称公办学校)要严格按学区招生, 今年公办学校学区不作调整。 ( 一 ) 小学招生:楚门中心小学、文兴小学招收学区内适龄 儿童;外塘小学、筠岗小学主要招收随迁子女学生。 楚门镇义务教育公办小学一年级新生学区划分楚门中心小学:湖滨社区 (原城郊居、城郊村、西南村、西门居、南门居) 、 北渚社区 (原东门村、山北村、余家村、东门居、北门居、西山 居) 、南浦社区 (原谷水村、河桥村、谷坦居、水门居、东新居)、 中山村、龙王村、应家村。 楚门文兴小学:吴家村、直塘村、胡新村、前排村 (原前排 村、黄家村) 、小王村、东西村、三联村、马山村、彭宅村、东 兴岙村 (原石角村、坑郑村) 、蒲田村、田岙村、塘垟岙村 (原 丁岙村、塘垟村) 、筠岗村、筠岭村。 ( 二 ) 初中招生:楚门镇义务教育公办初中今年不作调整。 ( 三 ) 统筹招生:户籍生招收完毕后,空余学额招收统筹生 (鸡山籍学生、政策优抚对象等) 。 小学统筹生:( 1 )鸡山籍洋屿移民户口适龄儿童统一安排在 文兴小学就读。其他鸡山籍适龄儿童:监护人房产在楚门辖区的, 一律安排在文兴小学就读。监护人房产在鸡山原籍,且在其他乡 镇无房产,在楚门镇范围内有固定租住地 (满一年以上,并提供 租房合同及租金收取证明) ,且适龄儿童须能提供楚门范围内幼 儿园至少一年就读学籍登记卡的,可安排在文兴小学就读。 ( 2 ) 原县级以上重点工程 (专指红照路、镇公共服务中心、市二医 ) 涉及的拆迁户、征地户直系亲属适龄儿童,可选择楚门中心小学 或文兴小学就读;楚门镇范围内 2022 年度市三龙企业骨干员工或 股东的适龄子女,原则上每个企业限报一名 (有党建红领英才的企业可报两名) ,一律安排在文兴小学就读。 初中统筹生:鸡山籍适龄少年按照“就近入学” 原则可选择楚 门一中就读。今年开始,鸡山籍适龄少年监护人房产在鸡山原籍 且在其他乡镇无房产,在楚门镇范围内有房产或有固定租住地( 满 一年以上,提供租房合同及租金收取证明,并由租住地村、社区 提供证明) ,可选择楚门一中就读。如有空余名额,重点向“三龙” 企业的骨干员工或股东的适龄子女倾斜。 二、招生对象 2023 年小学招生入学对象为:2016 年 9 月 1 日-2017 年 8 月 31 日出生,年满6 周岁的儿童;不足龄儿童一律不得提前入学。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法定监护 人应向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同意后报市教育局备案。初中必须 为小学毕业生。若出现超出正常入读年龄的初一学生,允许在初 中学校报名。 三、招生批次 (一) 2023 年招生批次 根据“ 户籍为主、房产为辅” ,“ 房户一致优先” 原则,结合镇 域各学区学校的生源情况,实施批次招生。批次招生应在上批次 有空余学额的基础上进行,如某批次人数超计划,则按户籍迁入、 房产获取时间的先后顺序依次录取。 1 、第一批次 ①符合条件的户籍生 楚门中心小学:户 口在招生当年( 即每年的 8 月 11 日,下同) 5 年零 6 个月前迁入的适龄儿童。 楚门文兴小学:户籍内适龄儿童。 楚门一中:户 口在招生当年 ( 即每年的 8 月 11 日,下同) 3 年零 6 个月前迁入的适龄少年。户 口在招生当年迁入满6 个月但 不满 3 年零 6 个月的适龄少年,其监护人的户 口和房产在同一学 区内的。 ②原签有协议的土地征用、鸡山籍学生、国家优抚对象等政 策生按原有规定给予招录。 2 、第二批次 楚门中心小学:适龄儿童的户 口在招生当年迁入满6 个月但 不满 5 年 6 个月的,其监护人的户 口和房产在同一学区内的,到 学区内小学入学。 楚门文兴小学: 乡镇统筹生,重点向镇域“三龙”企业的骨干 员工或股东的适龄子女倾斜。 (二) 2024 年招生批次 2024 年,根据“ 户籍为主,房产为辅,房户一致优先” 的原则, 结合镇域各学区学校的生源情况,进一步优化批次招生入学条件, 实施批次招生。 1 、小学 第一批次:户籍迁入时间五年半以上,且有房产。 第二批次:户籍迁入时间五年半以上 (集体户除外) ,无房产。 第三批次:户籍迁入时间三年半 ~ 五年半,且有房产。 第四批次:户籍迁入时间一年半 ~ 三年半,且有房产。 第五批次:户籍迁入时间半年 ~ 一年半,且有房产。 2 、初中 第一批次:户籍迁入时间三年半以上,且有房产。 第二批次:户籍迁入时间三年半以上 (集体户除外) ,无房 产。 第三批次:户籍迁入时间二年半 ~ 三年半,且有房产。 第四批次:户籍迁入时间一年半 ~二年半,且有房产。 第五批次:户籍迁入时间半年 ~ 一年半,且有房产。 乡镇统筹生、鸡山籍学生、国家优抚对象政策生、镇域“三 龙”企业骨干员工或股东的适龄子女等按原有规定给予招录。 四、招生步骤 ( 一 )全面实行公办民办学校统一时间同步报名、同步招生, 具体报名时间根据上级安排确定公布。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 少年,应在规定时间登录“ 台州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 ( 以下 简称入学服务平台,网址:ruxue.tzedu.net.cn ) 或进入“浙里办” 手 机 APP ,在填写报名承诺书后,选择公办学校、民转公学校的其 中一类学校进行报名。选择民转公学校、民办学校的适龄儿童、 少年,只能填报一所学校。报名时间截止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辖区各校须在规定时间内对报名信息进行核验,对核验不通过的, 及时告知家长予以更正。 ( 二 ) 预就读本辖区公办学校的非玉环籍适龄随迁子女凭积 分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台州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统一报名 ( 网 址:ruxue.tzedu.net.cn ) 。 1. 志愿填报:小学可以选择外塘小学或者筠岗小学,每人允 许填报两所学校 (平行志愿,按积分高低录取) ;初中填报楚门 二中。 2. 录取办法:学校根据公布的学额数、填报志愿和申请人积 分排名情况,按照积分从高到低,确定拟安排入学对象。如遇到 相同积分,依据积分制计分办法,根据个人素质、工作保险、居 住情况三项基础分的所得分数依次排名,如排名依然并列,则按 提出申请积分时间先后顺序确定排名,取足计划数。根据积分制 如学校尚有空余学额,可以向暂未办理积分对象招生,根据新生 报名志愿、就近原则、学校容量等情况进行统筹安排。 五、强化保障 ( 一)建立领导小组。为加强 2023 年全镇义务教育中小学招 生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楚门镇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工作 领导小组 (见附件 1 ) ,主要职责是制订招生政策,监督招生行 为,协调和管理招生具体工作,切实维护招生工作公开、公平、 公正。 (二)明确工作职责。楚门派出所要加强户籍管理、登记和迁 移工作,义务教育阶段的适龄儿童少年的户籍应与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相一致,防止无正当理由随意迁移户籍;镇重点工程涉及 到的驻联村干部、村社干部要做好拆迁、征地户子女入读名单审 核;镇经济发展办公室做好三龙企业骨干员工子女入读名单审核; 招生学校必须严格审查适龄儿童少年的报名资格。 ( 三)加强监督追究。进一步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监督,市教育 局和楚门镇人民政府设立招生监督电话(市教育局: 81717023 , 81717025;楚门镇人民政府:镇文教卫办 87475346 ,镇纪委 87475385),接受社会对招生工作的监督和举报,监督招生入学有 关政策和工作要求的贯彻落实。 本办法仅适用于楚门镇 2023 年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 工作,未尽事项由楚门镇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 组确定。 附件: 1 、2023 年楚门镇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 、玉环市 2023 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日程安排 楚门镇人民政府 2023 年 6 月 21 日 附件 1 2023 年楚门镇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 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柳国舜 副组长:林定志 吕圣锋 顾 毅 龚时群 张 波 郭传钦 成 员:林彬彬 王红波 林希龙 李立法 钱显斌 吴江波 王庆才
附件 2
玉环市2023 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 入学工作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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