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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环市消防救援大队消防执法流程和执法服务指南

信息来源: 玉环市消防救援大队 发布时间:2023-08-24 15:51 浏览次数:

来源:玉环市消防救援大队
发布时间:2023-08-24 15:51

消防执法流程和执法服务指南

一)消防行政许可

事项名称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执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等

实施主体

玉环市消防救援大队

许可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五条、第七十三条规定公众聚集场所: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民用机场航站楼、体育场馆、会堂以及公共娱乐场所等。

办理程序

告知承诺程序:1、提交告知承诺书;2、资料审查、3   当场出具检查意见书或受理凭证、4、现场核查。

一般程序流程:1、提交申请;2、资料审查;3、受理申请;4、现场检查;5、拟定处理意见;6、审批;7、制作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或不同意投入使用、营业决定

书;8、送达。

 

是否收费

 

 

 

 

 

办理时限

告知承诺办理时限:消防救援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消防安全告知承诺书》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查.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作出决定;对通过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提出申请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内办,给予以许可并出具《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依法不予受理的,当场出具不予受理凭证。  一般程序办理时限:消防救援机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进行检查,自检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同意投入使用或营业的决定,并送达申请人。

 

 

 

 

 

 

 

需提交资料

告知承诺流程提交材料:(一)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 营业消防安全告知承诺书(可通过政务服务平台在线下载,或至消防业务受理窗口领取);(二)营业执照;(三)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四)场所平面布置图、场所消防设施平面图;(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1、2 项材料通过政务服务平台或者消防业务受理窗口提交;其他材料可以在消防救援机构现场核查时提交。

一般程序提交材料:

(一)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可通过政务服务平台在线下载,或至消防业务受理窗口领取);(二)营业执照

(三)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四)场所平面布置图、场所消防设施平面图;(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二)消防监督检查

事项名称

消防监督检查

执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定》、《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等

实施主体

玉环市消防救援大队

检查对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

 

检查形式

对单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的监督抽查;对举报投诉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核查;根据需要进行的其他消防监督检查。

 

检查程序

1、随机抽取被检查单位,2、检查准备;3、现场检查(不少于两人);4、填写检查记录;5、下发相应法律文书;6、送达。

检查方式

查阅资料、现场提问、实地抽出。

检查结果

通过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开。

 

(三)消防行政处罚

事项名称

消防行政处罚

 

执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定》、《消防监督检查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罚法》、《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等

实施主体

玉环市消防救援大队

检查对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个体工商户、个人等

 

实施程序

1、发现消防违法行为,2、受案;3、调取证据;4、剔除处理意见;5、告知;6、法制审核;7、审批;8 决定;9、送达;10、执行。

当事人权利

1、陈述权;2、申辩权;3、听证权。

检查结果

行政处罚决定通过信用中国等途径依法向社会公开

 

 

 

(四)消防行政强制

事项名称

消防行政强制(强制措施和强制执行)

执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等

实施主体

玉环市消防救援大队

执法对象

对不及时消除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消防救援机构应当依照规定对危险部位或者场所采取临时查封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行为,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经催告,当事人逾期仍不履行停产停业、停止使用、停止施工决定的且无正当理由的,依法实施强制执行。

 

实施程序

临时查封:1、发现消防违法行为;2、组织集体研究确定是否实施临时查封以及查封危险部位或者场所的范围、期限和实施方法;3、自检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制作、送达临时查封决定书;4、实施临时查封;5、整改火灾隐患后依法进入解除临时查封程序。强制执行:1、催告;2、听取陈述和申辩;3、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4、集体研究,确定执行的方式和时间;5、制作、送达强制执行决定书;6、实施强制执行。

当事人权利

1、陈述权;2、申辩权。

 

(五)火灾事故调查

事项名称

火灾事故调查

执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火灾事故调查规定》等

实施主体

玉环市消防救援大队

执法对象

管辖范围内的火灾事故

 

实施程序

1、出警;2、现场初期调查;3、现场勘查、调查询问、检验鉴定;4、火灾事故认定(认定说明、制作认定书);5、送达。

当事人权利

1、陈述权;2、申辩权。

 

救济途径

当事人对火灾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火灾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重庆市消防救援机构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六)执法服务指南

1.消防执法流程图

消防执法流程图

2.举报投诉核查流程图

 

                                                                           举报投诉核查流程图

 

 

 

 

 

 

3消防行政处罚流程图

消防行政处罚流程图

(四)消防临时查封程序流程图

消防临时查封程序流程图

(五)火灾事故原因认定流程图

消防火灾事故原因认定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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