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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1021002687272B/2024-132022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文日期: 2024-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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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

信息来源: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 2024-01-19 12:01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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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 2024-01-19 12:01

机构名称: 玉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机构简称: 玉环住建局
机构职能:

1.单位名称:玉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职能介绍

(一)组织编制城镇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拟订城镇住房保障政策并指导实施。牵头监督指导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负责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基本住房保障。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安排等相关工作。

(二)拟订全市住房建设规划、住房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研究住房和城乡建设的重大问题。

(三)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资质资格管理,按照职责分工指导或组织对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落实建筑活动监管中的生态环境保护要求,按照职责分工指导协调城市建筑工地、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涉及的污染防治工作。

(四)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组织开展房地产市场的监测分析,提出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建议,拟订城市房地产开发、房地产估价、房屋征收补偿、房屋使用安全、房屋白蚁防治等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五)拟订全市城市建设事业的政策、发展规划并指导监督实施,参与推进城市化工作,指导全市相关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工作。负责城市地铁、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管理。

(六)拟订村镇建设管理政策并指导实施,参与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提升相关工作,参与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和美丽乡村建设。指导农房设计、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及危房改造。

(七)制定建筑业、勘察设计业、监理造价咨询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制定建筑市场制度和信用标准并监督执行,组织推进建筑工业化、工程总承包、全过程工程咨询,指导建筑业企业对外承包工程,按照职责分工对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

(八)制定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发展战略、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工程较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制定建筑业技术政策并指导实施,组织推进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化管理和品牌工程创建工作。

(九)拟订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的科技发展规划及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按照职责分工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城镇减排工作。指导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建设、城市雕塑建设等工作。

(十)组织实施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和对外交流合作。

(十一)负责直管公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监督危房处置工作;负责建筑、房地产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指导城市建设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依法监督在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监督城镇排、污水管道和地下管廊及人民防空工程等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负责人:王建龙


联系方式: 0576-87238006
机构负责人: 王建龙
机构地址: 浙江省玉环市玉城街道长康路201号
办公时间: (工作日: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夏季: 上午8: 30-12: 00,下午2: 30-5: 30 冬季: 上午8: 30-12: 00,下午2: 00-5: 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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