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 > 重点领域公开 > 自然资源 > 集体土地征收 > 补偿安置公告

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玉征补告〔2024〕40-01号

信息来源: 玉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4-10-28 09:30 浏览次数:
分享:

来源:玉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4-10-28 09:30


 

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玉征补告〔2024〕40-01号

因龙溪镇2024-08号地块(龙溪镇东港隧道及接线工程)建设需要,拟征收梅岙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3439公顷。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现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 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偿安置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被征地的龙溪镇梅岙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 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举行听证的,应当在本公告期满前到玉环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书面申请。提出申请的成员达到被征地的农村集 体经济组织成员半数以上(不含半数)的,玉环市人民政府将组织召开听 证会,听证时间另行通知。

三、征地补偿登记期限至2024年11月24日。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 用权人应当在征地补偿安置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相关不动产权属证明资 料,到玉环市龙溪镇人民政府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或提出异议。在规定期限 内不办理征补偿登记的,以土地现状调查和公示结果为准。

四、征地范围内抢建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室外装潢和抢种抢栽的地上农 作物一律不办理补偿登记。

五、本公告期限为30日。 特此公告

附件:

1.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补偿安置方案 梅岙村.pdf

2.建设项目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或勘测定界图、表) 龙溪08 定界图.pdf龙溪08 定界表.pdf

3.土地现状调查成果现状调查确认表 梅岙村.pdf集体土地使用权调查表 梅岙村.pdf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调查表 梅岙村.pdf

联系电话:0576-89921052            监督电话:0576-87221852

 

玉环市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25日


分享: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