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玉征补告〔2024〕40-0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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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玉征补告〔2024〕40-01号 因龙溪镇2024-08号地块(龙溪镇东港隧道及接线工程)建设需要,拟征收梅岙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3439公顷。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现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 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偿安置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二 、被征地的龙溪镇梅岙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 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举行听证的,应当在本公告期满前到玉环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书面申请。提出申请的成员达到被征地的农村集 体经济组织成员半数以上(不含半数)的,玉环市人民政府将组织召开听 证会,听证时间另行通知。 三、征地补偿登记期限至2024年11月24日。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 用权人应当在征地补偿安置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相关不动产权属证明资 料,到玉环市龙溪镇人民政府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或提出异议。在规定期限 内不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以土地现状调查和公示结果为准。 四、征地范围内抢建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室外装潢和抢种抢栽的地上农 作物一律不办理补偿登记。 五、本公告期限为30日。 特此公告 附件: 1.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2.建设项目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或勘测定界图、表) 3.土地现状调查成果 联系电话:0576-89921052 监督电话:0576-87221852
玉环市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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