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10210026875201/2024-138971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市交通运输局 | 发文日期: | 2024-1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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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文件编号: |
玉环市新城连接线(二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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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环市新城连接线(二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玉环市新城连接线(二期)工程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规模:玉环市新城连接线(二期)工程,该项目位于玉环市芦浦镇。道路路线自西南向东北延伸,起点与井分线相交,终点与医包大道相交。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涵工程、综合管线、照明、交通设施等附属工程。道路总长1714米,宽25米。项目总用地面积55261平方米,其中新增建设用地41527平方米。桥梁1座,涵洞10道,平面交叉4处。项目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 (二) 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根据现场勘查及咨询当地林业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主管部门,本工程评价范围内不涉及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世界自然遗产、重要生境、生态保护红线等生态敏感区。根据项目林地现状调查,项目不占用公益林。评价区未发现国家级、省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未发现古树名木。工程沿线未发现国家或省级重点保护珍稀动物。未发现重要水生生物,未发现野生保护动物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周边环境保护目标具体见表1。 表1 地表水环境保护目标
表2临时设施评价范围内敏感点分布一览表
表3 声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1)项目建设占地将导致部分生物量损失,损失物种主要为常见种及人工作种植物种。通过绿化和复垦可弥补部分生物量,不会导致区域植被类型消失,对区域生态影响总体不大。 (2)根据调查,项目评价区不涉及国家及地方重点保护植物,未发现古树名木。 (3)对野生动物而言,项目已设置涵洞工程有效保护其活动的生境,并减小了公路运营后对动物活动的阻隔影响。随着施工结束,人类干扰影响的减少,野生动物可较快在项目用地区范围内重新活动,并逐步按原有的分布与活动情况恢复。建设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小。 (4)本工程施工期施工废水循环使用,生活污水委托环卫部门清运,不外排,本工程建设对水生生物几乎无影响。 2、水环境影响分析 (1)施工期水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泥浆废水、基坑降水、道路养护排水进行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生产或道路洒水;混凝土拌和系统冲洗废水经中和、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混凝土拌和过程或道路浇洒等;施工场地及施工车辆冲洗产生的废水须单独收集后,进行油水分离、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生产、道路浇洒、车辆冲洗等;项目产生的废水均不外排,不会对周边地表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施工期生活污水进入采用化粪池处理后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对周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2)营运期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工程营运期对水体产生影响主要为暴雨冲刷路面与桥面,形成地面径流污染水体。一般而言,道路地表径流污染物浓度不高,不会对周边水体水质产生明显影响。 3、环境空气影响分析 (1)施工期环境空气影响分析 工程附近无居民点分布,采取抑尘措施后,施工作业扬尘、机械尾气和路面铺设产生的沥青烟气不会对大气环境造成大的影响。 (2)运营期环境空气影响分析 道路运营期的废气主要为过往车辆排放的汽车尾气NOx、CO等,影响较小。 4、声环境影响分析 (1)施工期声环境影响分析 本工程沿线环境保护目标距公路的最近距离在20m~180m之间,施工期噪声对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较为突出,施工期应予以特别关注。根据国内公路项目施工期环境保护经验,建议施工期加强施工组织和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和时间,并因地制宜制定有效的临时隔声降噪措施,将施工期间的噪声影响降低到最小程度。 (2)运营期声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预测结果可知,至运营远期,项目交通噪声贡献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4a类标准达标距离为中心线两侧78m,满足2类标准达标距离为中心线两侧66m,满足1类标准达标距离为中心线两侧143m。 本评价对项目评价范围内的6处敏感点进行声环境预测,至项目运营中期,其他各环境保护目标昼、夜噪声均出现不同程度的超标情况,叠加在建温玉铁路影响后昼间最大超标量为6.1dB,夜间最大超标量为6.7dB;超标影响居民共计约105户/315人。根据居民分布情况,综合比较各种降噪措施的降噪效果和投资,评价提出对超标敏感点采用设置声屏障或换装隔声窗方式为主进行噪声防护,在严格落实本环评提出的隔声窗噪声防治措施后,沿线各声环境保护目标均可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或《建筑环境通用规范》(GB55016-2021)中建筑物外部噪声源传播至主要功能房间室内的噪声限值标准,本工程噪声影响总体可控,声环境影响可接受。 5、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施工期,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弃方全部外运至中能绿湾(浙江)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场地消纳,不会对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桥面日常维护过程中产生的清扫物等。清扫物统一收集,交由环卫部门处理,不会对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道路养护单位应增强生态保护和水土保持意识,根据《公路法》的规定做好道路用地范围内的水土地保持工作。对公路用地范围内生态环境脆弱、地质灾害易发路段,应采取生物、工程等综合措施,做好防护工作。同时,要做好公路用地范围内边坡的植被防护和水土流失的治理工作。 (2)按道路景观绿化设计的要求,完成拟建道路边坡、中央隔离带范围内的植树种草工作,以达到恢复植被、保护路基、减少水土流失等目的;行植被恢复时,建议使用当地乡土植物,禁止使用任何外来物种。 (3)按设计要求进一步完善水土保持的各项工程措施、植物措施和土地复垦措施。科学合理地实行草、花类与灌木、乔木相结合的立体绿化格局。特别是对土质边坡,在施工后期即时进行绿化,以保护路基边坡稳定,减少水土流失。 (4)过水涵洞应及时清淤,以保障灌溉水系的通畅。 (5)对防护工程和绿化工程进行养护 2、水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期 生活污水采用化粪池处理后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冲洗废水采用隔油、沉淀处理方法处理上清液可回用。钻孔泥浆沉淀后上清液用于洒水抑尘。堆放场地远离水体,堆场边沿设导水沟,堆场上增设覆盖物。施工平台及桩基钢护筒搭建和拆除尽量选择在枯水期或平水期进行,特别是洪水期严禁施工。 (2)运营期 运营期加强路面清洁。 3、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期 施工期做好施工场地洒水降尘、进出车辆冲洗等工作。装物料运输种临时存放,采取防风遮挡措施。 (2)运营期 运营期做好道路养护工作,加强路面清扫、洒水工作,有效抑制路面扬尘。 4、声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期 施工期加强施工管理、采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和施工工艺、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进行打桩等高噪声作业。 (2)运营期 加强道路管理及路面养护,保持道路良好运营状态。规划部门应根噪声达标距离进行合理规划。 5、固体废弃物防护措施 (1)施工期 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弃方全部外运至中能绿湾(浙江)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场地消纳。 (2)运营期 运营期管理人员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玉环市新城连接线(二期)工程的选址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项目实施后能维持区域环境质量现状,不会突破当地环境质量底线。此外,项目各项能资源均有合理来源,不会触及当地资源利用上线,且项目不在负面清单内,符合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玉环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相关要求。工程实施对周边的声环境、水环境、大气环境和生态等会有一定的影响,但只要认真落实本报告提出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对策措施,从环保角度分析,本工程实施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对象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对象为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环境保护目标公众。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通过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拨打电话等方式,发表对本项目的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建设单位将对公众意见进行整理、归纳和分析,并将公众意见留存备查。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 公示及征求公众意见时间:2024年10月31日~11月14日。 (九)当地生态环境部门、环评单位和项目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玉环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玉环市玉城街道广陵路126号2-4楼 电话:0576- 87508560 (2)环评单位:浙江泓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三墩镇申花路792号开物创新大厦1号楼803室 电话:17815618640 (3)审批部门:台州市生态环境局玉环分局 单位地址:台州市玉环市玉城街道知青路1号玉环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联系电话:0576- 87250599
公告发布单位:玉环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10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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