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1021002687352Y/2024-132744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市科技局 | 发文日期: | 2024-02-22 |
公开方式: | 公开范围: | ||
组配分类: | 政策解读 | 文件编号: |
《玉环市核心关键技术攻关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政策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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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原文 | ||||
一、制定背景 根据《浙江省重点研发计划暂行管理办法》(浙科发规〔2019〕1 10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省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2〕22号)、《浙江省科技计划(专项、基金)项目验收管理办法》(浙科发计〔2017〕146号)、《浙江省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浙财科教〔2023〕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玉环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主要内容 1、玉环市核心关键技术攻关计划项目,具体指玉环市科技局参照省科技厅相关核心关键技术榜单(指南)中的相应要求,结合玉环实际筛选梳理形成的,由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及其他具备科研开发或科技服务能力的单位承担的技术攻关活动。 2、项目立项一般按发布申报通知(或申报指南)、申请受理、初审(形式审查)、科室联审、专家评审(或评估)、会议决策、公示、立项及签订合同的程序进行。 3、项目申请单位、项目负责人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⑴.同一单位每批次申报项目数限1项,已承担市核心关键技术攻关计划项目未完成验收或结题的不得申请。 ⑵.申请单位具有较好的项目实施基础和保障条件。 ⑶.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申报单位在职人员,且为该项目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如非在职人员,应由申请单位出具赋予其管理项目实施的授权书。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得调离或辞去工作职位。 ⑷.同一科研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在研各类市级科技计划项目不超过2项。 ⑸.项目组成员结构基本合理。 4、补助经费分配原则和标准。按专家评审(或评估)综合得分排序,结合市相关政策条款、财政专项经费年度预算、项目总经费及申请财政经费情况拟定分配方案。财政经费补助额度最高不超过100万元且不超过项目总经费的20%。专家评审综合得分90分(含)以上补助80-100万元、专家评审综合得分75分(含)-90分(不含)补助60-79万元、专家评审综合得分60分(含)-75分(不含)补助40-59万元。 三、解读单位和联系人 《玉环市核心关键技术攻关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由玉环市科学技术局、市财政局负责解读。 解读人:陈添 87259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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