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1021002687096E/2024-134577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玉环市龙溪镇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 2024-05-08 |
公开方式: | 公开范围: | ||
组配分类: | 工作信息 | 文件编号: | 龙政〔2024〕5号 |
关于印发《龙溪镇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暨消防领域铁拳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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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行政村、镇属科室站所: 现将《龙溪镇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暨消防领域铁拳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玉环市龙溪镇人民政府 2024年1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龙溪镇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暨消防领域 铁拳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全力做好当前消防安全工作,加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扎实推进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至2024年3月底在全镇开展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暨消防领域铁拳整治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整治对象 全镇范围内所有民房,重点整治居住3人(含)以上的出租房、九小场所、生产企业、高层建筑和人员密集场所(饭店、商店、市场、卫生院、学校、养老院、幼儿园和宗教活动场所等)。 二、行动目标 深入推进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区域治理,综合采取法律、行政、宣教等手段,夯实各类社会单位、区域场所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达到各类单位场所隐患排查“清底”百分百、隐患整治“清零”百分百、消防责任“落地”百分百。 三、行动时间 1月21日至3月底。 四、组织结构 1. 龙溪镇消防安全委员会领导小组(附件1) 2. 龙溪镇消防整治铁拳村级领导小组(附件2) 五、治理重点 (一)深化重点领域治理。 1. 居住出租房屋。各村要按照《居住出租房等“五大”领域消防整治要求》(台消安委〔2022〕29号)的要求,即日起至3月底在我镇范围内深化推进居住出租房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重点治理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区与其他区域未实施“硬隔离”及明火厨房未防火分隔等;高压打击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现象;紧盯“通天式”出租房和3人以上出租房,确保整改率100%。 2. “九小”场所。各村、各科室要强化全域治理,按照《居住出租房等“五大”领域消防整治要求》(台消安委〔2022〕29号)的要求,实行生产、经营、储存区与住宿区“硬隔离”,严禁经营部分内违规住人,按照规定配备消防设施。 3. 生产企业。镇应急办要对家具、纸箱、熔炼、涉爆粉尘等重点行业企业进行消防隐患深化再整治,对照生产企业整治标准,对企业消防隐患整改情况进行集中“回头看”。各村按照《居住出租房等“五大”领域消防整治要求》(台消安委〔2022〕29号),对辖区生产企业开展大排查大整治,重点杜绝“三合一”现象以及拆除影响消防车道、防火间距等的违章建筑;强化企业主落实常态自查自纠、定期消防培训及应急疏散演练等主体责任。 临近春节,相关科室站所每日对烟花爆竹零售场所开展安全检查,对未经审批售卖烟花爆竹及山林、人员密集、易燃易爆等禁放区域开展安全检查。销售人员持证上岗,并按审定地点销售,不一证多摊分散销售,烟花爆竹零售场所张贴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制度,禁售假冒伪劣、非法生产的烟花爆竹。各村级负责人及网格员要劝导村民合理合规燃放烟花爆竹,不在禁放区及危险区域燃放,尤其龙溪初二有上坟习俗,严谨携带烟花爆竹、易燃品及明火上坟,通过横幅、LED屏、张贴海报等方式对烟花爆竹安全燃放进行宣传。 4. 人员密集场所(专业市场)。文教卫办、民政办、宣统办、工办、警务站、市场监管所分管等科室站所要强化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养老机构、宗教场所、商(市)场、餐饮场所等领域排查治理,进一步完善底数、隐患、整改清单;督促场所业主落实常态自查自纠、消防设施定期维护保养、消防疏散演练和逃生自救技能培训等主体责任。 5. 高层建筑。镇应急办联合行政执法中队要加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源头防控,切实加快易燃可燃外墙外保温材料整改与疏散通道清理,大力提高消防设施完好率、消防远程监控系统联网率、微型消防站建成率以及消防安全经理人或楼长配置率。同时,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无物业的高层公共建筑各产权单位、委托管理单位以及各经营主体、使用单位应签订消防安全责任分工协议,依法明确各自应承担的消防安全责任,并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高层住宅建筑物业服务企业应按照消防法有关规定,对管理区域内的共用消防设施进行维护管理,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 (二)深化重点环节查改。 1. 通道畅通。对占用消防车道、防火间距等违章建筑要强势拆除;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不得堆放杂物或设置影响疏散逃生的障碍物;楼梯间、外窗或阳台不得设置防盗窗或金属栅栏,当必须设置时,应能从内部易于开启。 2. 设施完备。灭火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等消防设施、器材应保持完好有效;室内消火栓、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按要求配备。 3. 责任落实。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严格执行责任捆绑、分片包干、领导到场等各项制度。落实网格员职责,长效推进网格全覆盖、网格到底、责任到人。(附件3) 4. 巡查定期。各驻村干部、网格员要定期对辖区各类单位场所进行防火检查,通过消消了扫码和纸质台账相结合的方式做到检查留痕、整改闭环。(附件4) 5. 逃生演练。各行政村要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村民开展逃生演练,达到“一懂三会”(懂本场所单位火灾危险性,会报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火场逃生自救)要求。培训、演练等印证资料应建档备查。 6. 铁腕查处。对排查发现的消防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应严格依法实施责令“三停”、行政拘留、临时查封、强制执行等处罚和强制措施。同时从严从快追责问责,日常工作中发现有违反居住出租房六条常态严管措施、“三合一”、两个以上否决项隐患、否决项隐患反弹或对指出隐患拒不整改的,第一时间启动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业主的问责程序;同一责任单位同时发现3起以上否决项的,以及发生影响较大火灾的,即启动属地、监管责任调查,严肃追究监管与主体责任。 (三)深化重点区域(单位)整治。各行政村、相关科室站所在检查整治过程中发现存在整改困难的区域(单位),可上报镇消防铁拳办列入镇重点整治名单开展专项整治。(附件5) 六、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1月21日前)。深入分析火灾形势的基础上,结合火灾隐患治理进度,在治理重点范围内自选治理场所或重点领域,出台方案,部署发动,并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明确各阶段工作任务,迅速打响消防安全“百日攻坚”大行动。各村要召开一次房东大会,开展一次消防演练,组织房东学习出租房消防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出租房隐患整治最新标准,并就出租房普遍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及如何整改闭环等内容进行重点讲解,提高辖区出租房房东主体责任意识和管理水平。 (二)彻查彻改阶段(1月21日至3月20日)。各村对辖区内所有居住民房及出租房逐户开展信息采集、登记备案,确保内部居住人数和登记人数相符,确保居住民房及出租房的消防安全隐患信息全部登记在册,确保当前辖区内3人(含)以上居住民房及出租房整改完毕。在彻底排查的基础上,针对难以整改的隐患,持之以恒深化治理,组织精干力量,实行“实名制”整改模式,切实做到检查单位不彻底不放过、隐患整改不到位不放过。全镇居住民房及出租房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要全部整改完毕,针对隐患难易程度分类整治,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责令限期整改;对存在火灾隐患且拒不整改的单位和不能及时整改完毕的,将按照《出租房屋消防安全整治“铁拳十条”》(附件6)的要求,要依法采取查封、停水、停电等强制性措施,强制整改到位。通过彻查彻改,实现火警和火灾明显下降,基本完成社会面上火灾隐患整改,行业、区域火灾多发局面得到有效控制,杜绝亡人火灾事故发生。 (三)巩固提升阶段(3月21日至3月31日)。全镇面上保持常态化巡查机制,同时进一步加大督查力度,确保责任全落实、隐患全整治、问题不反弹。 七、工作要求 (一)落实责任,强化措施。严格按照要求,落实“四个一”行动:即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消防工作;组织一次宣传发动,广泛动员部署;开展一次联合执法,消除一批火灾隐患;解决一批瓶颈性问题,提高火灾防控能力。进一步发挥我镇铁拳整治实体化运作的作用,强化督导检查,压实基层责任,构建常态常治工作格局。瞄准社会单位主体责任不落实这一“软肋”,坚持“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 (二)强化工作措施。对查出的问题实行零容忍,对公众场所存在安全隐患的一律停业整改;对存在隐患的违法建筑一律按照上级文件要求从快拆除;对“三合一”场所,一律关停取缔;对阻挠整治、干扰执法的一律交由公安机关立案查处。严格落实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模式,将企业员工宿舍、出租房、居民住宅区及其他生产经营性场所等作为排查重点,严格落实电动自行车“三个必查”和“三个一律”(附件7)。 (三)加强督导,严肃纪律。镇消防铁拳办、各相关科室站所要加强督导检查和帮扶指导,采取跟踪督办、分片包干等形式,督促做好排查整治工作。对排查整治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要及时总结推广;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帮助解决;对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追究责任。 (四)强化宣传引导。切实加强“通天式”居住房屋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引导广大群众充分认识火灾危害、知晓火灾隐患。充分利用广播、横幅、海报等宣传方式,大力宣传居住民房及出租房消防整治行动意义、内容和成效,引导广大群众重视支持、主动参与居住民房及出租房消防整治行动。同时,注重发挥群众的消防监督作用,实施有奖举报政策,对于举报违反出租房屋消防安全整治“铁拳十条”的群众,视情给予200元的奖励。(附件8)
附件:1. 龙溪镇消防安全委员会领导小组 2. 龙溪镇消防整治铁拳村级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3. 龙溪镇消防整治铁拳行动责任清单 4. 龙溪镇各村单位场所总数及分类 5. 龙溪镇重点区域(单位)上报表 6. 出租房屋消防安全整治“铁拳十条” 7. 电动自行车“三个必查”和“三个一律” 8.“通天式”居住房屋消防安全防范十五条
附件1
龙溪镇消防安全委员会领导小组
组 长:钟一铭 蒋祖美 副组长:陈财斌 陈 超 成 员:赵水法 金 辉 陈张德 金士平 游 强 耿传哲 陈潘杰 陈文雅 江贻戌 许方晓 石岳峻 张新永 魏 彬 赵贤锋 潘江洪【综合信息指挥室】 陈 鹏【纪委】 倪孔巍【党建综合办(组织)】 詹家佳【党建综合办(宣传)】 陈娇玲【党建综合办(统战)】 杨秀彬【平安法治办】 朱高峰【经济发展办(工业)】 莫川琪【经济发展办(城建)】 颜霜霜【经济发展办(农业)】 金凯丽【社会事务办(卫计)】 江志益【社会事务办(民政)】 胡灵钧【平安法治办(应急)】 林将辉【楚门派出所龙溪警务站】 庄飞平【龙溪综合行政执法中队】 颜晨昀【龙溪市场监管所】 林瑞华【龙溪镇供电所】 徐炳生【龙溪镇龙江水厂营业厅】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 任:陈 超 成 员:胡灵钧 潘华龙 林流沙 陈旭耀 领导小组下设消防工作站: 站 长:胡灵钧 副站长:潘华龙 成 员:叶海军 柯庆夫 孙 潮 郑 杰 林德金 胡竣翔 陈子龙 张锡华 骆杰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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