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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10210026873369/2024-135527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文日期: 2024-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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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信息来源: 自然资源信息中心 发布时间:2024-06-19 10:46 浏览次数:

来源:自然资源信息中心
发布时间:2024-06-19 10:46


 

玉环市2024年度

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文本

 

 

 

 

 

 

 

 

 

 

玉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年三月

 

 

 

 

目录

一、 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二)基本原则

二、计划供应量

(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

(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

(三)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空间布局

三、土地供应的政策导向

(一)优化土地供应结构

(二)优化空间布局

(三)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四)提高市场配置资源作用

四、计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一)确保计划执行的严肃性,提高实际操作的灵活性

(二)加强计划实施的沟通协调,建立共同实施计划的联动机制

(三)建立计划执行情况的动态跟踪管理和定期分析制度

(四)加强社会监督与公众参与力度,保证计划顺利实施

五、计划的实施与监督

六、供地计划的适用范围

七、 附件

附件一

附件二

 

 

 

 


玉环市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2024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关键之年,也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攻坚之年,我市全面开展重大项目攻坚年、改革深化突破年、作风建设提升年“三个年”活动,大力实施“动能大转换、改革大突破、开放大提升、产业大跃迁、品质大提档、作风大提振”“六大行动”。全面加强和改善土地宏观调控,提高土地供应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合理性,保障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城市规划的有效实施,切实统筹土地供需关系,控制总量、优化结构、盘活存量、挖掘潜力,提高土地节约和集约利用水平,努力构建高效、和谐、有序、可持续的土地利用体系,积极发挥土地供应计划的调控引导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等法律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市域总体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的相关要求以及2024年我市土地供应需求的情况、土地市场发展状况等,特制定本计划。

 

一、 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市十六届二次党代会工作部署,锚定打造“一极三城”、建设“四个玉环”战略目标,走深走实“融圈入群、开放兴港、强产优城、共富发展”奋进路径,持续打响“三竞三争·五年冲高”共富擂台,加速推动城市迈向“双80”,在“勇当先行者、谱写新篇章”中走前列作示范。以加快土地利用方式转变为主线,合理安排玉环市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的总量、结构、布局、时序和方式,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与存量用地规模,优先安排存量土地,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合理用地需求。重点加强房地产用地的供应和管理,保障普通商品住房有效供应,确保保障性住房用地应保尽保,强化工业用地供应保障,推进产业用地市场化配置,为玉环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更精准的土地要素保障,助力建设花园式港口城市

(二)基本原则

1、城乡统筹。坚持统筹城乡区域协调发展要求,持续推进城市有机更新,持续推动乡村振兴,深化城乡融合发展,全面打通城乡双向流通渠道,构建“东拓、西联、南优、北融”市域发展格局。优化产业布局,着力提升城市综合服务功能,提升产业集聚功能,提升新农村建设全面协调统筹发展功能。

2、节约集约用地。贯彻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格执行国土空间规划,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总量,坚持“增存挂钩”。继续加大批而未供土地消化力度和存量土地挖潜力度,推动城镇低效用地、老旧工业点再开发,优先供应存量土地、储备土地和批而未供土地,着力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合理用地需求。规范和强化节约集约用地评价考核,深入推进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不断深化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促进土地节约集约高效利用。

3、供需平衡。认真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严格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严格执行建设用地预审,加强建设项目用地审查工作,严格土地使用标准,优化土地市场配置机制,充分发挥市场配置土地资源的基础性作用,促进我市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4、有保有压。优先保障民生项目、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现代服务业项目、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用地、“一老一小”项目用地,促进民生改善,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促进我市经济转型升级。

5、优化结构。按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增强土地对产业发展的支持和保障力度,提高工业用地供应占比,优先保障产业空间。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传统优势制造业升级发展空间需求,促进产业链升级和实体企业提质增效,打造高质量的产业空间,助力新制造业计划。

二、计划供应量

(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

2024玉环市国有建设用地计划供应总量控制在214.8公顷左右

(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

2024年度玉环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中,工矿仓储用地为74公顷,占总量的34.45%;商服用地为15.3公顷,占总量的7.12%;住宅用地为38.2公顷,占总量的17.78%(其中,商品房用地28.1公顷,保障性租赁住宅用地1.5公顷,其他住宅用地8.5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33.7公顷,占总量的15.79%;交通运输用地53.5公顷,占总量的24.90%;特殊用地0公顷。

 

 

 

1 玉环市2024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单位:公顷

合计

商服用地

工矿仓储用地

住宅用地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交通运输用地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特殊
用地

小计

商品住宅用地

保障性租赁住宅用地

其他住宅用地

214.8

15.3

74.0

38.2

28.1

1.5

8.5

33.7

53.5

0.1

0

 

(三)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空间布局

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应合理布局用地,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前提下,平衡各乡镇、功能区块之间的用地数量,确保重大项目用地的同时,并突出玉环新城、中心城区、楚门小城市、坎门东风片区省未来社区创建试点及“一区两城”工业主平台以及城市有机更新等重点区域的建设发展统筹需求。计划玉环经济开发区供应63.3852公顷,占供应总量的29.51%;玉城街道供应78.4002公顷,占供应总量的36.50%;坎门街道供应11.2235公顷,占供应总量的5.23%;大麦屿街道供应7.2032公顷,占供应总量的3.35%;楚门镇供应18.9894公顷,占供应总量的8.84%;清港镇供应5.7009公顷,占供应总量的2.66%;沙门镇供应2.9491公顷,占供应总量的1.37%;芦浦镇供应12.5879公顷,占供应总量的5.86%;干江镇供应12.0871公顷,占供应总量的5.63%;龙溪镇供应1.621公顷,占供应总量的0.75%;海山乡供应0.6299公顷,占供应总量的0.29%。

三、土地供应的政策导向

(一)优化土地供应结构

2024年玉环市锚定打“一极三城”、建设“四个玉环”战略目标,加快城市高质量跨越式发展,重塑城市新格局,合理调整土地供应结构和用地供应量。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优先保障棚户区改造用房、普通商品房及公寓式安置住房的土地供应,适当增加满足本地居民住房需求的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供应,切实稳定住房价格。积极支持城市公共服务设施体系的土地供应。重点支持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卫生等基础公共服务设施的土地供应。

1、重点保障以改善民生、生态环境建设为主的重大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项目的用地供应,大力提升实现玉环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2024年度将优先保障租赁住房、有机更新改造工程、高铁新区、杭绍台高速公路南延玉环段等城建强基项目用地供应推进玉城中心幼儿园西青塘分园玉环中心东扩项目、坎门中学迁建工程等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项目用地供应,着力构建覆盖城乡、功能完善的综合公共服务体系。

2、按照稳定市场的原则,结合商品住房累积可售面积总量、未开工住房用地总量等情况,合理确定住房用地年度供应规模,确保租赁住房用地供应。坚持租赁住房用地落实和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供应两手抓原则;鼓励使用存量土地合理增加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供应,确保住房用地供应计划不低于过去五年年均实际供应量;优先保证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房用地供应,严格限制高档住宅商品房项目用地供应,确保各类保障性安居工程及中小户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用地不低于住宅供应计划总量的70%;合理安排住房用地出让节奏和时序,不断优化住宅供给结构,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均衡运行

3、积极引导产业转型升级,优先保障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产业、先进制造业、科技型创业创新以及民生项目用地所需的建设用地供应;积极支持传统产业优化升级,加大对符合政策导向的小微企业的扶持力度,保障老旧工业点拆后重建及老旧工业点改造建设的用地需求;继续支持产业平台建设,确保新能源汽车功能部件产业园等新型产业园区用地需求。

(二)优化空间布局

围绕“二次城市化”发展要求,立足花园式港口城市定位, 加快优化市域发展格局,推进“东拓、西联、南优、北融”。坚持区域联动发展和城乡统筹发展要求,不断优化区域空间布局。

1、优化城市空间布局。谋划东拓,向东围绕漩门三期建设,拓展未来城市空间布局。加强与漩门二期、高铁新城等区块的交通联系,做好未来城市中心建设的基础支撑。推进西联,向西支持芦浦和漩门二期组团共建,强化乐清湾和漩门湾联动发展,建好玉环湖和海湾滨水空间,傍水兴城全面拉开城市框架。力促南优,加快老城优化提升。深度挖掘玉城街道存量更新潜力,优先打造老城核心区块,提升老城区首位度,放大在城市建设中的重要载体作用,加快实现高水平崛起。深化北融,向北推动城与乡、产与城相融合,大力推进清港、楚门、龙溪协同发展,深化设施联通、产业协作、公共服务共享,高标准推进沙门、干江滨港工业城能级提升,合力共建城乡一体、宜居宜业的现代化小城市集聚发展示范。

2、支持重点工业功能区产业建设。构建“一湾两港多园”工业发展格局。整合提升玉环经济开发区,加快建设高端数控机床产业生态园、海洋生物医药产业园、新能源零部件产业园,优先保障新型产业园区、小微企业园区等企业园区的用地需求,继续确保两港,即滨港产业区和临港产业区工业用地的供应。

3、助推乡村振兴,建设美丽新农村。依托产业融合,优先安排精品村、重点村和特色村建设涉及的基础设施、公共设施项目用地供应,将美丽乡村建设作为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载体,打造新时代美丽乡村建设“玉环样板”。

(三)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建设用地供应要坚持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原则,严禁高能耗、高物耗、高污染、低附加值产业项目用地;工业项目出让要严格执行《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明确约定投资强度、容积率、建筑密度、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所占土地比例、绿地率等土地利用控制性指标及相关违约责任,严禁擅自改变用途。

1、严格保护耕地,从严控制新增建设用地增长速度和规模,促进土地资源有效利用和可持续利用。严格执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从紧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建设用地。加大批而未供土地消化力度,加大存量土地处置盘活力度,加大城镇低效地块、老旧工业点地块地块再开发力度。进一步将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与消化盘活存量土地相挂钩,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严格按照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规模、农用地转用规模、耕地保有量和耕地指标,从严控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严格保护基本农田,除符合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条件的重点建设工程项目外,避免其它项目建设占用基本农田。

2、促进产业用地的节约集约利用,提高产业用地的利用效益。完善并严格执行产业用地的用地标准和相关控制性标准,合理控制产业用地规模和项目实施进度;积极引导工业向工业功能区等产业平台集聚;除重大、特殊项目外,严格控制在规划工业用地区块外单独选址进行建设。

3、促进基础设施、公共设施用地的节约集约利用。按照节约集约利用的总体要求严格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土地使用标准,积极探索基础设施、公共设施用地有偿使用,通过经济机制促进节约集约用地。

4、深入推进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加强建设用地全程监管,全面落实批后监管共同责任机制,实时跟踪土地开发利用情况,依法依规严格查处违法违规和闲置用地,严厉打击囤地炒地,促进已供应土地尽快开发建设。

(四)提高市场配置资源作用

继续推进土地市场建设,提高市场配置资源作用;工业用地及商业、旅游、娱乐、商品住宅项目用地一律实行招拍挂出让;开展竞争性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工作。在土地供应的布局上要与玉环市空间总体规划的实施相协调,按照城市规划功能分区,先做环境后开发,实行“净地”出让,优化配置土地资源,力争完成国有土地收益最大化。

四、计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土地供应计划是政府宏观调控行为,各部门都要积极配合、严格执行。只有各个环节相互配合、相互支持,供地计划才能有效实施。

(一)确保计划执行的严肃性,提高实际操作的灵活性

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一经公布实施后,不得随意变动。因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实施、土地市场调控政策变化等确需调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相关部门、各级人民政府(含开发区管委会)应当于每季度末前,向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计划修订方案,经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核后,再报玉环市人民政府批准后进行调整,调整后的计划及时向社会公布。

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实施的具体地块,包括列入当年供应的正式项目和40%面积左右的后备项目两部分,实行适度弹性、滚动管理。未列入计划和向社会公布的项目地块,不得供地,发改、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等部门均不得为其办理任何审批手续。

(二)加强计划实施的沟通协调,建立共同实施计划的联动机制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改局等部门应加大中期计划执行过程中的协调力度,主动提供服务,提高办事效率,定期协调解决计划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对列入计划的项目加快审批,支持帮助各镇乡和市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推进计划实施。各镇乡及开发区和市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实施土地供应计划的主体作用,加强规划设计、征地拆迁等前期工作协调,及时主动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改局等相关部门沟通,共同研究解决计划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计划的实施。

(三)建立计划执行情况的动态跟踪管理和定期分析制度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应加强对计划实施的动态跟踪管理,及时总结计划执行情况,定期向市政府报告计划执行情况。对因特殊原因影响供应计划安排的,及时会同发改等相关部门做好计划调整工作。

(四)加强社会监督与公众参与力度,保证计划顺利实施

监督是指在计划实施过中,对计划实施的状况、效果以及计划实施环境变化等进行监督、测定、预测、分析和评估,保证计划实施能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进行调整,防止不合理变更计划内容。在公众参与方面,以公布方式引导公众参与,在政府网站上,向公众宣传计划的具体规定、计划管理的主要手段、市政府对土地管理的具体规定,为公众参与、了解供地计划和遵守供地计划创造有利条件,促进供地计划的贯彻实施。 

五、计划的实施与监督

     本计划经玉环市人民政府批准,报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备案后,向社会公布实施。

本计划需在玉环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由玉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具体组织实施。玉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应根据本计划及时编制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方案,严格按计划供地,各相关部门应紧密配合,搞好供地计划的贯彻实施。

六、供地计划的适用范围

玉环市行政辖区内计划期供应的全部国有建设用地纳入计划。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计划期为一年。计划年度为20241月1日至202412月31日。

七、附件

 

附件一:玉环市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附件二:玉环市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宗地表


附件一

玉环市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单位:公顷

县(市、区)

合计

商服用地

工矿仓储用地

住宅用地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交通运输用地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特殊

用地

总量

产权住宅用地

租赁住宅用地

其他住宅用地

商品住宅用地

共有产权住宅用地

小计

保障性租赁住宅用地

市场化租赁住宅用地

小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玉环市  

214.8

15.3

74.0

38.2

28.1

0.0000

28.1

1.5

0.0000

1.5

8.5

33.7

53.5

0.1

0

 

注:土地用途按《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17)一级类统计。

 

 

附件二 

玉环市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宗地表

                                                                                       单位:公顷

序号

宗地编号

宗地坐落

宗地面积

土地用途

供应方式

计划供应时间

备注

1

玉城街道城北太平塘路

玉城街道城北产业城

1.7552

城镇道路用地

划拨

6月


2

玉城街道NCG041-0319地块

玉城街道车站南路(塘里)

0.6023

商服用地

公开出让

6月


3

玉城街道城北片区(箬笠礁区块)NCB032-0101地块

玉城街道城北片区箬笠礁区块

33.0512

工业用地

公开出让

3月


4

解放塘农贸市场

玉城街道纬二路

0.2272

商服用地

公开出让

9月


5

玉城中心幼儿园西青塘分园

玉城街道西青塘

1.2367

教育用地

划拨

2月


6

南山老年活动中心

玉城街道南山村

0.1894

文化用地

划拨

9月


7

玉城街道NCG0041-0238

玉城街道塘里村

0.8107

商服用地

公开出让

6月


8

玉环市车站南路建设工程(内环东路至经八路)

玉城街道后塘垟村

2.2047

城镇道路用地

划拨

3月


9

塘垟未来社区0203地块

玉城街道前、后塘垟村

2.504

住宅用地

公开出让

3月


10

玉城街道NCG053-0102地块(玉环中学东扩项目)

玉城街道后蛟村

6.3048

教育用地

公开出让

6月


11

玉环市内环东路建设工程(双港路至车站南路)

玉城街道前、后塘垟村

2.9913

城镇道路用地

划拨

5月


12

玉环市广陵南路建设工程(珠港大道至内环东路)

玉城街道前塘垟村

1.0612

城镇道路用地

划拨

5月


13

玉城街道NCG052-0101地块(中央商务区东西区片区宗地5-1)

玉城街道下陡门村

0.6537

商服用地

公开出让

6月


14

玉城街道NCG051-0203地块(中央商务区宗地1)

玉城街道密杏村

5.0970

住宅用地

公开出让

6月


15

玉城街道NCG051-0301地块(中央商务区宗地2)

玉城街道密杏村

6.8150

住宅用地

公开出让

9月


16

玉环市龙门路西段工程

玉城街道南山村

2.0915

城镇道路用地

划拨

1月


17

玉环市龙门路东延伸段工程

玉环市玉城街道双港社区、南山村

0.8044

城镇道路用地

划拨

1月


18

玉环市中央商务区文化活动中心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城南片区亲子文化活动中心)

玉环市玉城街道城南核心区

5.7301

公园绿地

划拨

1月


19

玉城街道环城村及周边改造项目

玉环市玉城街道城南片

4.1336

住宅用地

划拨

1月


20

玉环市三合潭城市智慧停车场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二期)

玉环市玉城街道三合潭工业区

0.1362

交通场站用地

划拨

2月


21

坎门中学迁建工程配套道路工程

玉环市坎门街道中心渔港局地块

2.4912

城镇道路用地

划拨

1月


22

玉环市坎门中学迁建工程(一期)

玉环市坎门街道西南部面前山

4.5441

教育用地

划拨

3月


23

汽摩配创新服务中心配套道路工程
(主:酷车小镇科技产业服务员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项目)

玉环市坎门街道水龙村

0.2113

城镇道路用地

划拨

6月


24

双丰运动康养项目

玉环市坎门街道双丰村

0.7545

体育用地

划拨

6月


25

汽摩配创新服务中心(主:酷车小镇科技产业服务员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项目)

玉环市坎门街道水龙村

1.7239

商服用地

公开出让

6月


26

坎门全域智慧停车系统建设工程-老镇停车楼

玉环市坎门街道振兴社区

1.2198

交通场站用地

公开出让

9月


27

台州安玛卫浴低效用地再开发

玉环市坎门街道里澳社区

0.2787

工业用地

协议出让

6月


28

大麦屿街道GCY061-0204、0206地块配套道路

大麦屿街道火叉口村、连屿村

0.8069

城镇道路用地

划拨

12月


29

大麦屿街道五一村保障性安居工程

大麦屿街道五一村

1.5332

住宅用地

划拨

12月


30

大麦屿街道GCY061-0206地块

大麦屿街道火叉口村、连屿村

1.2616

工业用地

公开出让

6月


31

大麦屿街道GCY061-0207a地块

大麦屿街道火叉口村、连屿村

1.0027

工业用地

公开出让

6月


32

大麦屿街道GCY061-0207b地块

大麦屿街道火叉口村、连屿村

1.0055

工业用地

公开出让

6月


33

大麦屿街道GCY026-0201b地块

大麦屿街道庆澜社区尤蒙岙西侧

0.3210

商服用地

公开出让

1月


34

大麦屿街道GCY030-0204地块

大麦屿街道十五亩村

1.0501

工业用地

公开出让

6月


35

大麦屿街道XT-01地块

大麦屿街道新塘村

0.2222

商服用地

公开出让

12月


36

楚门镇BCM013-0401地块(三桥南侧)

楚门镇红照路南侧

3.9337

住宅用地

公开出让

8月


37

楚门镇东田腾飞工业点

楚门镇田岙村、东兴岙村

3.0446

工业用地

公开出让

3月


38

楚门镇BCM021-0401-b地块(小王村留地)

楚门镇小王村

0.6825

商服用地

公开出让

6月


39

楚门镇BCM011-0201a地块(飞龙地块)

楚门镇红照路北侧

1.7285

工业用地

公开出让

3月


40

楚门镇BCM011-0201b地块(飞龙地块)

楚门镇红照路北侧

0.9899

工业用地

公开出让

3月


41

楚门镇BCM011-0201c地块(飞龙地块)

楚门镇红照路北侧

0.9783

工业用地

公开出让

2月


42

楚门镇中山村北苑小区

楚门镇中山村

1.1242

住宅用地

划拨

6月


43

楚门镇BCM013-0206-1地块

楚门镇科技产业园区

1.2262

工业用地

协议出让

3月


44

楚门镇BCM031-0313-a地块
(西南文昌景苑)

楚门镇湖滨社区

2.1834

住宅用地

划拨

6月


45

楚门镇BCM041-0106地块(西南南塘头)

楚门镇湖滨社区

2.6462

住宅用地

公开出让

12月


46

楚门镇三联村创业公寓建设工程

楚门镇三联村

0.4519

住宅用地

划拨

1月


47

玉环市清港镇宝山西路建设工程(二标段)剩余部分

清港镇楚北塘

0.3299

城镇道路用地

划拨

6月


48

玉环市清港镇宝山西路建设工程(二标段)

清港镇楚北塘

3.1446

城镇道路用地

划拨

1月


49

清港镇BQG022-0403地块公开出让地块

清港镇清港村

1.4645

住宅用地

公开出让

9月


50

玉环市清港镇科技园区BQG015-0111-1地块

清港镇凡海村

0.3238

工业用地

公开出让

4月


51

玉环市清港镇同心路建设工程

清港镇上湫村

0.4471

城镇道路用地

划拨

8月


52

玉环经济开发区红新路(风屿西路-芦北大道段)道路建设项目

芦浦镇芦北村

1.1153

城镇道路用地

划拨

1月


53

玉环经济开发区龙王塘西路(风屿西路-芦北大道段)道路建设项目

芦浦镇芦北村

0.6758

城镇道路用地

划拨

1月


54

玉环经济开发区双湫路(风屿西路-芦北大道段)道路建设项目

芦浦镇芦北村

0.7104

城镇道路用地

划拨

1月


55

玉环市数字经济产业园BXE032-0420地块

芦浦镇芦北村

3.8084

工业用地

公开出让

6月


56

玉环市数字经济产业园BXE032-0504a地块

芦浦镇芦北村

5.8984

工业用地

公开出让

6月


57

芦浦西塘农贸市场建设项目(村留地)

芦浦镇西塘村

0.3796

公用设施用地

划拨

1月


58

梅岙工业区A08-1地块

龙溪镇梅岙工业区

0.5733

工业用地

公开出让

6月


59

龙溪全民运动场(文创体育中心)

龙溪镇梅岙工业区

0.3992

体育用地

划拨

7月


60

梅岙安居工程(园区职工宿舍)

龙溪镇梅岙工业区

0.6485

住宅用地

划拨

7月


61

玉环市滨港工业城二期SSM041-0513地块

市滨港工业城

1.3333

工业用地

公开出让

6月


62

沙门镇五门产业功能区启动区B-04-05地块

沙门镇灵门村

1.6724

商服用地

公开出让

2月


63

沙门镇五门产业功能区启动区A-03-05地块

沙门镇灵门村

1.1791

工业用地

公开出让

3月


64

玉环市灵门渔港排涝闸工程

玉环市灵门渔港靠外海侧山咀

0.0976

水工设施用地

划拨

1月


65

干江镇产业配套服务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麦莎大道道路改造工程(十字大河~鸣远东路)

干江镇

1.308

城镇道路用地

划拨

6月


66

干江滨港工业城04-16地块

干江滨港工业城

2.2513

工业用地

公开出让

6月


67

干江滨港工业城03-09地块

干江滨港工业城

7.5925

工业用地

公开出让

9月


68

干江工业区E8地块

干江镇盐盘工业区

0.9353

工业用地

公开出让

3月


69

玉环市海山乡卫生院迁建工程

海山乡茅诞岛

0.2402

医疗卫生用地

划拨

3月


70

海山乡横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

海山乡横床村

0.0705

排水用地

划拨

6月


71

海山乡茅埏岛BHS010-03-02-01地块

海山乡茅诞岛

0.3192

商服用地

公开出让

10月


72

环站站前公共综合配套基础设施—高铁大道(站前段)建设项目

玉环市高铁新区

1.0048

城镇道路用地

划拨

7月


73

环站站前公共综合配套基础设施—主体工程建设项目

玉环市高铁新区

9.7852

公园绿地

划拨

7月


74

环站站前公共综合配套基础设施—站前路建设项目

玉环市高铁新区

1.8483

城镇道路用地

划拨

7月


75

环站站前公共综合配套基础设施—站前绿化建设项目

玉环市高铁新区

1.0544

公园绿地

划拨

7月


76

玉环市高铁新区医包东路(金海大道-站前路)建设工程

玉环经济开发区南区

1.9242

城镇道路用地

划拨

9月


77

玉环经济开发区南区金海大道跨龙王塘河桥梁

玉环经济开发区南区

0.3698

城镇道路用地

划拨

12月


78

生活垃圾转运系统(中转站)

玉环经济开发区南区路通物流南侧

0.6667

环卫用地

划拨

12月


79

玉环漩门湾观光农业园现代农业展示中心

玉环农业观光园

0.4415

文化用地

划拨

6月


80

玉环经济开发区北区BXE023-0405地块

玉环经济开发区漩门二期北区

5.6392

住宅用地

公开出让

9月


81

玉环经济开发区文创园项目

玉环经济开发区南区龙王塘河东侧

1.33

商服用地

公开出让

12月


82

S226省道玉环城区连接线工程(漩门至城南段公路)二期

玉环经济开发区漩门三期

11.8979

公路用地

划拨

1月


83

玉环未来新城创新中心项目

玉环经济开发区漩门三期

6.7

商服用地

公开出让

12月


84

玉环市珠港大道东延段工程

玉环经济开发区漩门三期

0.6589

城镇道路用地

划拨

1月


85

玉环海洋经济转型升级示范区永清路(振兴路至安涛南路)工程

玉环经济开发区漩门三期

1.0728

城镇道路用地

划拨

6月


86

玉环海洋经济转型升级示范区扬帆路(振兴路至解放南河)工程

玉环经济开发区漩门三期

1.1577

城镇道路用地

划拨

6月


87

玉环海洋经济转型升级示范区(二期)市政工程-北京路(秀州路至越州路)及越州路(台州路至北京路)工程

玉环经济开发区漩门三期

1.489

城镇道路用地

划拨

7月


88

玉环市医疗中心配套建设工程(道路)

玉环经济开发区漩门三期

3.1

城镇道路用地

划拨

9月


89

玉环海洋经济转型升级示范区安涛南路(振兴路至永清路)

玉环经济开发区漩门三期

1.358

城镇道路用地

划拨

9月


90

玉环市未来新城花园生活区道路及配套建设工程(一期道路工程)

玉环经济开发区漩门三期

4.1294

城镇道路用地

划拨

12月


91

玉环市公共卫生中心项目

玉环经济开发区漩门三期

1.8904

医疗卫生用地

划拨

12月


92

漩门三期NXS050-14-08地块

玉环经济开发区漩门三期海都北侧

4.531

工业用地

公开出让

6月


 

注:1、宗地是指土地权属界址线所封闭的地块;

2、宗地用途按照《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17 二级类统计。



玉环市2024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

2024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关键之年,也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攻坚之年,我市全面开展重大项目攻坚年、改革深化突破年、作风建设提升年“三个年”活动,大力实施“动能大转换、改革大突破、开放大提升、产业大跃迁、品质大提档、作风大提振”“六大行动”。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住宅用地供应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2]2728号)等法律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市域总体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的相关要求以及2024年我市土地供应需求的情况、土地市场发展状况等,特制定本计划。

一、 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市十六届二次党代会工作部署,锚定打造“一极三城”、建设“四个玉环”战略目标,走深走实“融圈入群、开放兴港、强产优城、共富发展”奋进路径,持续打响“三竞三争.五年冲高”共富擂台,扎实推进“山海连城、港湾拥城、强产优城、公园绿城、人文润城”“五城联动”,全力打造花园式港口城市建设标志性成果。以加快土地利用方式转变为主线,合理安排玉环市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的总量、结构、布局、时序和方式,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与存量用地规模,优先安排存量土地,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合理用地需求。重点加强房地产用地的供应和管理,保障普通商品住房有效供应,确保保障性住房用地应保尽保,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要坚持贯彻落实“房住不炒”的政策方针不动摇。严格落实中央关于“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积极探索新的住房保障体系,完善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举措。通过土地要素的平稳供给,促进房地产良性循环和持续健康发展。

二要坚持贯彻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格执行国土空间规划,严格控制住宅用地总量,坚持“增存挂钩”。继续加大批而未供土地消化力度和存量土地挖潜力度,优先供应存量土地、储备土地和批而未供土地,着力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合理用地需求。

三要坚持优先保障民生项目用地、“一老一小”项目用地,合理调整区域内用地结构,增加优质地块供应,支持刚性和改善型住房建设用地需求,促进民生改善,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二、计划供应量

(一)住宅用地供应总量和结构

2024年玉环市住宅用地计划供应总量为38.17公顷,其中商品房用地28.10公顷,保障性租赁住宅用地1.53公顷, 其他住宅用地8.54公顷。

1 玉环市2024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表

单位:公顷

合计

产权住宅用地

租赁住宅用地

其他住宅用地

商品住宅用地

共有产权住宅用地

小计

保障性租赁住宅用地

市场化租赁住宅用地

小计

1

2

3

4

5

6

7

8

38.17

28.10

0

28.10

1.53

0

1.53

8.54

(二)住宅用地供应空间布局

住宅用地供应计划应合理布局用地,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前提下,平衡各乡镇、功能区块之间的用地数量,确保重大项目用地的同时,并突出玉环新城、中心城区、楚门小城市、坎门东风片区省未来社区创建试点的需求。计划玉环经济开发区供应5.64公顷,占供应总量的14.77%;玉城街道供应18.55公顷,占供应总量的48.59%;大麦屿街道供应1.53公顷,占供应总量的4.02%;楚门镇供应8.6576公顷,占供应总量的27.09%;清港镇供应1.46公顷,占供应总量的3.84%;龙溪镇供应0.65公顷,占供应总量的1.70%。

三、土地供应的政策导向

2024年玉环市锚定打造“一极三城”、建设“四个玉环”战略目标,加快城市高质量跨越式发展,重塑城市新格局,合理调整土地供应结构和用地供应量,优先保障棚户区改造用房、普通商品房及公寓式安置住房的土地供应,适当增加满足本地居民住房需求的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供应,切实稳定住房价格。积极支持城市公共服务设施体系的土地供应。重点支持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卫生等基础公共服务设施的土地供应。

1、重点保障以改善民生、生态环境建设为主的重大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项目的用地供应,大力提升实现玉环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2024年度将优先保障租赁住房、玉城街道塘垟未来社区、大麦屿港城融合安居工程等城建强基项目用地供应,推进玉城中心幼儿园西青塘分园、玉环中心东扩项目、坎门中学迁建工程等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项目用地供应,着力构建覆盖城乡、功能完善的综合公共服务体系。

2、按照稳定市场的原则,结合商品住房累积可售面积总量、未开工住房用地总量等情况,合理确定住房用地年度供应规模,确保租赁住房用地供应。坚持租赁住房用地落实和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供应两手抓原则;鼓励使用存量土地合理增加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供应,确保住房用地供应计划不低于过去五年年均实际供应量;优先保证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房用地供应,严格限制高档住宅商品房项目用地供应,确保各类保障性安居工程及中小户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用地不低于住宅供应计划总量的70%;合理安排住房用地出让节奏和时序,不断优化住宅供给结构,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均衡运行

四、计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土地供应计划是政府宏观调控行为,各部门都要积极配合、严格执行。只有各个环节相互配合、相互支持,供地计划才能有效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政府统筹部署,各区镇、部门紧密配合,通过定期召开推进会等方式,加快全市住宅用地供应计划实施。住宅用地供应计划一经公布实施后,不得随意变动,保障住宅用地供地计划有序推动。

住宅用地供应计划实施的具体地块,实行适度弹性、滚动管理。未列入计划和向社会公布的项目地块,不得供地,发改、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等部门均不得为其办理任何审批手续。

(二)加强沟通协调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改局等部门应加大中期计划执行过程中的协调力度,主动提供服务,提高办事效率,定期协调解决计划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对列入计划的项目加快审批,支持帮助各镇乡和市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推进计划实施。各镇乡及开发区和市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实施土地供应计划的主体作用,加强规划设计、征地拆迁等前期工作协调,及时主动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改局等相关部门沟通,共同研究解决计划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计划的实施。

(三)坚持规划引导

充分发挥规划引导作用,聚力建设新城市。重点加强教育、交通、医疗卫生等公共基础设施规划建设,进一步深化城市设计,优化空间布局,完善配套设施,引领城市能级提升。

(四)动态跟踪管理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应加强对计划实施的动态跟踪管理,及时总结计划执行情况,定期向市政府报告计划执行情况。对因特殊原因影响供应计划安排的,及时会同发改等相关部门做好计划调整工作。

(五)加强社会监督

监督是指在计划实施过中,对计划实施的状况、效果以及计划实施环境变化等进行监督、测定、预测、分析和评估,保证计划实施能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进行调整,防止不合理变更计划内容。在公众参与方面,以公布方式引导公众参与,在政府网站上,向公众宣传计划的具体规定、计划管理的主要手段、市政府对土地管理的具体规定,为公众参与、了解供地计划和遵守供地计划创造有利条件,促进供地计划的贯彻实施。 

五、计划的实施与监督

     本计划经玉环市人民政府批准,报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备案后,向社会公布实施。

本计划需在玉环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由玉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具体组织实施。玉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应根据本计划及时编制住宅用地供应方案,严格按计划供地,各相关部门应紧密配合,搞好供地计划的贯彻实施。

六、供地计划的适用范围

玉环市行政辖区内计划期供应的全部住宅用地纳入计划。住宅用地供应计划的计划期为一年。计划年度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七、附件

附件一:玉环市2024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表

附件二:玉环市2024年度住宅用地供应宗地表

 


附件一

玉环市2024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表

                                                  单位:公顷

县(市、区)

合计

产权住宅用地

租赁住宅用地

其他住宅用地

商品住宅用地

共有产权住宅用地

小计

保障性租赁住宅用地

市场化租赁住宅用地

小计

1

2

3

4

5

6

7

8

玉环市(公顷)

38.17

28.10

0

28.10

1.53

0

1.53

8.54

注:土地用途按《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17)一级类统计。

 

 

 

 

 

 

附件二 

玉环市2024年度住宅用地供应宗地表

序号

宗地编号

宗地坐落

宗地面积

土地用途

供应方式

计划供应时间

备注

1

塘垟未来社区0203地块

玉城街道前、后塘垟村

2.504

住宅用地

公开出让

3月

商品住宅

2

玉城街道NCG051-0203地块(中央商务区宗地1)

玉城街道密杏村

5.0970

住宅用地

公开出让

6月

商品住宅

3

玉城街道NCG051-0301地块(中央商务区宗地2)

玉城街道密杏村

6.8150

住宅用地

公开出让

9月

商品住宅

4

楚门镇BCM013-0401地块(三桥南侧)

楚门镇红照路南侧

3.9337

住宅用地

公开出让

8月


5

楚门镇BCM041-0106地块(西南南塘头)

楚门镇湖滨社区

2.6462

住宅用地

公开出让

12月


6

清港镇BQG022-0403地块公开出让地块

清港镇清港村

1.4645

住宅用地

公开出让

9月


7

玉环经济开发区北区BXE023-0405地块

玉环经济开发区漩门二期北区

5.6392

住宅用地

公开出让

9月


8

玉城街道环城村及周边改造项目

玉环市玉城街道城南片

4.1336

住宅用地

划拨

1月

其他

9

大麦屿街道五一村保障性安居工程

大麦屿街道五一村

1.5332

住宅用地

划拨

12月

保障性

10

楚门镇中山村北苑小区

楚门镇中山村

1.1242

住宅用地

划拨

6月

其他

11

楚门镇BCM031-0313-a地块
(西南文昌景苑)

楚门镇湖滨社区

2.1834

住宅用地

划拨

6月

其他

12

楚门镇三联村创业公寓建设工程

楚门镇三联村

0.4519

住宅用地

划拨

1月

其他

13

梅岙安居工程(园区职工宿舍)

龙溪镇梅岙工业区

0.6485

住宅用地

划拨

7月

其他

单位:公顷

 

注:1、宗地是指土地权属界址线所封闭的地块;

2、宗地用途按照《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17 二级类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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