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 > 重点领域公开 > 自然资源 > 土地招拍挂出让公告
索引号: 113310210026873369/2025-00159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文日期: 2025-01-09
公开方式: 公开范围:
组配分类: 土地招拍挂出让公告 文件编号:

玉环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玉土交告字〔2025〕01号

信息来源: 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 发布时间:2025-01-09 16:02 浏览次数:
分享:

来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
发布时间:2025-01-09 16:02

玉环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玉土交告字〔20250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范》以及《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经玉环市人民政府批准,玉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公开出让1幅工业用地(工业“标准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序号

地块编号

土地位置

出让

面积(公顷)

土地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年限(年)

起始价(万元)

增价

幅度

竞买保证金(万元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1

玉环新城(漩门二期)BXE033-0302b地块

玉环新城(漩门二期)南区北侧

1.3227

工业用地

2.0

40%

≤20%

50

2390

10万元或10万元整倍数

480

备注

1、该宗工业用地地块行业类型为:泵、阀门、压缩机及类似机械制造,标准地指标为:固定资产投资403万元/亩,亩均税收≥49万元/亩,亩均增加值≥250.44万元/亩,全员劳动生产率≥16.7万元/人·年,单位能耗增加值16.5万元/吨标煤,单位排放增加值≥8721.07万元/吨,R&D经费支出与营业收入之比≥5.6%

2、其他有关建设要求详见玉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玉自然资规条331083202400049号;

3、该宗地块为工业“标准地”出让,不得进行产权分割,请竞买人详细阅读出让文本及附件材料。

二、本次出让地块竞买对象

竞买人须为已进入玉环市级项目库的企业。

三、出让方式

按现状条件挂牌出让本公告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本次出让地块的竞买资格采取资格前审模式,即竞买申请人报名时,须先提交玉环市工业用地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领导小组的确认文件及相关材料供出让人资格审查,经出让人审查通过并缴纳竞买保证金后,才有资格参与土地竞拍。出让采用增价竞价方式,不设保留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竞得入选人须在网上交易结束起5个工作日内,先与玉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签订《玉环市工业用地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使用协议》,与玉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十日内付清土地出让金,并按规定缴纳契税和印花税,土地出让金不含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和项目建设的其他规费。

四、操作途径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通过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 (https://www.zjzrzyjy.com/portalBrowse/home)进行。 申请人须办理或持有有效的数字证书(CA 认证)登录该网站,上传营业执照及玉环市工业用地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领导小组的确认文件扫描件,通过资格初审后再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网上交易实行实名认证制度,竞买人应到持有信息产业部核准资质并与网上交易关联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数字证书 (CA 认证) 办理流程可在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首页查看。

五、本次挂牌时间安排

1、公告时间:202519日至2025129日;

  2、报名时间:参加竞买的竞买申请人可在2025130日至2025210日期间按挂牌出让须知规定办理挂牌申请手续。

3、挂牌时间:挂牌时间为 20251309时至20252119时。

4、竞买保证金的缴纳时间: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521016时。

 竞买保证金到账时间以银行系统记录到账时间为准,其余时间以浙江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现场咨询:玉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发利用科(玉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七楼707室)

                   人:林先生、陈先生

(二)咨询电话:土地业务问题:0576-87279315、0576-87232359

规划业务问题:0576-87221827

(三)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四)竞买人不应在检察机关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在政府部门公布的失信人员名单之列。

(五)本次出让地块,可不配建相应规模的员工宿舍,非生产性用房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出让面积的7%。

)本次出让地块不得进行产权分割。

)本次出让地块的“标准地”竣工及达产验收严格按照对应的《玉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工业用地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助力花园式港口城市建设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玉政办发〔2023〕55 号执行。

)本次出让地块,我局将邀请公证处进行全程公证,公证费用由公证处按规定收费标准向竞得人收取。

)根据《台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地质资料汇交管理规定》(台自然资规发〔2022〕108号)要求,受让人须在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图审查阶段,将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的工程勘察资料、工程建设项目地质资料汇交清单,以光盘形式送至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现场汇交(联系地址:台州市椒江区市府大道468号,联系电话:15381876770、88521005)。

玉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19 


分享: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