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玉环市龙溪中心小学 | 法定代表人 | 汪士聪 |
住所 | 玉环市龙溪镇花岩浦村灵溪北路8号 |
开办资金(万元) | 2012.46 | 经费来源 | 全额拨款 |
年初数(万元) | 1794.49 | 期末数(万元) | 1716.29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实施小学义务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小学学历教育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23310217549129382 | 举办单位 | 玉环市教育局 |
开展业务情况 |
一、基本情况 | 2024年度,我单位在玉环市教育局的领导下,发展规划定位为“乡村名校建设”之重点单位。与此同时,学校原本的办学特色——“劳动教育”也再次被梳理,确定了“以劳动教育为抓手,来进行全面覆盖”的办学思路。一年来,我校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有关情况具体如下: |
二、开展的主要工作及取得主要效益 | 一、开展的主要工作1、实施义务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切实保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正常学历教育;2、开展学生德育活动,通过多种途径加强学生爱国主义教育和公民道德教育,强化法制、安全、心理健康教育,增强师生安全意识,并收到较好效果。3、开展教学和教研活动,平时加强教学常规管理理,贯彻落实减负措施。培养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切实开展“阳光体育”训练活动。经过学校师生的共同努力,学校教学质量有了很大提升,在全市教学质量检测中一直名列前茅。4、开展教师校本培训活动,规范教师培训制度,组织教职工开展师德培训,加强继续教育工作,根据本培训方案实施校本培训工作,努力提升教师整体素质。5、开展学校后勤服务活动,加强校产管理,规范校产的购入、登记、入帐、出借和核查等手续,做到帐物相符。严格规范学校财务制度,做到校内财务收支明公开、明确;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收学杂费及课本费;6、开展学校规章制度建设及其他教育管理活动。健全组织结构,完善管理制度,建立起一套适合本校实际的学校管理制度,实现依法办学,依法行政、经此促进全校工作走上规范化、科学化、民主化轨道,着力提进了和谐教育,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7、本单位不存在超出职责范围开展业务活动;8、不存在违约和社会投诉现象;9、不存在抽逃、较移开办资金的行为;10、没有涂改、出租、出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及出租出借学校印章行为。二、取得的主要效益社会效益:一年来,学校在教育教学等多方面均取得较好的效果,在社会上有着良好的声誉。学校于2024年被市教育系统先进集体、阳光体育先进学校,学校舞蹈队在各级各类比赛中获得金、银奖,校足球队在玉环足球联赛中获第一名。 |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 1、学校地处乡村,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读较多,所以造成学生流动性较大。2、每年教师调出、流失率较高,长期处于教师岗位有缺口的状态。3、教师年龄结构差异大,科目人数偏差亦存在。 |
四、下一步打算 | 继续开展义务教育学生学历教育,积极推进校园文化建设,努力把学校创办成一所学生乐学、教师幸福、家长满意的有一定特色的乡村学校。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依据玉教党〔2024〕23号任命文件,于2024年某10月10日,办理了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 |
相关资质认可 | 《食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7年2月27日。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被评为2024年玉环市教育系统先进集体 |
接受捐赠以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