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1021002687088K/2025-142246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沙门镇 | 发文日期: | 2025-06-20 |
公开方式: | 公开范围: | ||
组配分类: | 政策解读 | 文件编号: |
《2025年沙门镇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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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其他上级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有关政策文件,依法保障我镇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现结合实际,制定沙门镇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二、主要内容 该实施细则包括一个主文本和两个附件。主文本内容包括招生对象、招生办法、信息公布等组成。附件包括沙门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名单、2025学年沙门镇统筹生入学登记表。 三、内容解读 沙门镇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对小学和初中的招生批次作了说明。 学校在完成户籍生招生后,如尚有空余学额按以下批次进行招生。 (一)沙门中心小学 1.学区招生:(1)第一阶段网上报名、(2)第二阶段网上补报; 2.招生批次分为四批次。 (二)沙门果丽小学 凡符合入学年龄的适龄儿童,有正常学习能力,其监护人在我镇就业或经商为主,并纳入玉环市流动人口积分制管理范围的,可以在沙门果丽小学申请就读。 1.招生批次分为三批次。 (三)沙门中学 1.学区招生:(1)第一阶段网上报名、(2)第二阶段网上补报; 2.招生批次分为五批次。 四、录取办法 学校尚有空余学额,向暂未办理积分的对象招生。招生录取依据在我镇区域内居住证获得时间、社会保险时间,依次分别排名录取,如排名依然并列,则按提出申请就读我校的时间先后顺序确定排名,取足计划数。 五、关键词解释 积分入学:凡符合入学年龄的,有正常学习能力,其监护人在玉环区域内就业或经商,并纳入玉环市流动人口积分制管理范围的,由市流动人口服务中心提供积分值,实行积分入学。 六、新旧政策对比 (1)非沙门籍适龄儿童,其监护人在2025年6月15日前<含6月15日>,拥有沙门房产的,提供房产证等有效证明。增加了“若在沙门实际拥有房产,但未获得房产证的,需提供购房合同、积分办理、居住证明等相关有效证明”相关内容。 (2)因重点工程征地、拆迁、滨港教育基金定向企业员工子女以及社会经济发展等原因确需招录统筹生的,由沙门镇牵头,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确定统筹生名单,统筹招生人数,严格控制在市规定的比例以内。增加了“上年度巨龙企业外来高层次管理人员子女入学由市经信局、市教育局共同制定方案招录”相关内容。 七、解读单位 玉环市沙门镇人民政府社会事务办公室;联系电话:0576-87165900/87166930。 八、其他说明 沙门镇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仅适用于沙门镇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未尽事项由沙门镇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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