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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坎门街道 发文日期: 2025-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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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坎门街道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信息来源: 综合信息指挥室(党政综合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5-06-20 16:08 浏览次数:

来源:综合信息指挥室(党政综合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5-06-20 16:08

政策原文

一、制定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其他上级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有关政策文件,依法保障我镇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现结合实际,制定坎门街道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二、主要内容

该实施细则包括一个主文本和两个附件。主文本内容包括招生对象、招生办法、信息公布等组成。附件包括2025年度坎门街道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玉环市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日程安排

三、内容解读

(一)坎门中心小学和坎门海都小学招生办法

坎门中心小学和坎门海都小学适龄儿童入学,按照《玉环县教育局玉环县坎门街道办事处关于坎门街道小学学区划分调整的通知》(玉教〔2014〕31号)执行。

小学适龄儿童的户口在招生当年(即2025年的8月11日,下同)5年前迁入的,按户口簿上户籍所在地学区入学。适龄儿童的户口在招生当年迁入满6个月但不满5年,其监护人的户口和房产在同一学区内的,到学区内小学入学。适龄儿童户口未迁入或在招生当年迁入不满6个月的,回原户籍所在地学区内的小学入学。适龄儿童户口必须跟其监护人一起,挂靠在亲戚或他人户口簿上的,应回原户籍所在地学区小学入学。

(二)坎门街道其他公办小学招生办法

坎门街道其他公办小学(西台小学、双龙小学、里黄小学)按以下批次进行招生:

第一批次:坎门街道籍,不符合进坎门中心小学和坎门海都小学的适龄儿童。

第二批次:玉环籍(非坎门街道籍)适龄儿童,其监护人在

坎门有房产。

第三批次:玉环籍(非坎门街道籍)适龄儿童,其父母双方有一方户籍在坎门街道范围内。

第四批次:在完成第三批次招生工作后,学校尚有空余学额,则对有就学需求的其他非玉环籍适龄儿童进行招生。

(三)坎门一中招生办法

凡接受并完成小学教育的、持有坎门户籍(2025 年2月11日前迁入,在招生当年迁入满6个月以上的适龄少年均可入学。

(四)玉环市钓艚学校招生办法

玉环市钓艚学校初中按以下批次进行招生

第一批次:玉环籍(非坎门街道籍)适龄少年,其监护人在

坎门有房产或其父母亲双方有一方户籍在坎门街道范围内;坎门钓艚小学六年级毕业生。

第二批次:非玉环籍适龄少年按积分进行招生。

(五)公办学校转学办法

符合转学条件的对象,在学校学额有空余的前提下,可以申请转学。在玉环市域之外就读的学生要求回户籍所在地公办学校就读的,学校在有空余学额的情况下不得拒绝;如果所在学区的公办学校没有空余学额的,由市教育局统筹就近安排。公办学校可适当突破基准班额(起始年级除外)为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转入就读提供机会。

、关键词解释

积分入学:凡符合入学年龄的,有正常学习能力,其监护人在玉环区域内就业或经商,并纳入玉环市流动人口积分制管理范围的,由市流动人口服务中心提供积分值,实行积分入学。

、新旧政策对比

2025年秋季学期开始,坎门钓艚小学和坎门二中合并更名为玉环市钓艚学校,实施九年一贯制办学,2025年秋季开始招收初中一年级新生,小学一年级暂停招生并新增玉环市钓艚学校招生办法

、解读单位

坎门街道办事处社会事务办公室;联系电话:0576-89926055

、其他说明

2025年坎门街道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仅适用于2025年坎门街道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未尽事项由坎门街道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名单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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