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解读
索引号: 11331021307795338C/2025-143597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市市场监管局 发文日期: 2025-08-11
公开方式: 公开范围: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文件编号:

《玉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玉环市农贸市场熟食制品经营规范指引(试行)》政策解读

信息来源: 市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2025-08-11 15:53 浏览次数:

来源:市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2025-08-11 15:53

政策原文

一、制定背景

农贸市场熟食制品经营规范一直都是我辖区食品安全工作的痛点,也是监管工作的难点,监管部门的结合点,也是食品事故高发的高危行业。

农贸市场熟食制品经营往往是集熟食加工和销售为一身,以前食品药品监督部门坚持农贸市场内的熟食制品经营属工商部门管辖,工商部门坚持熟食制品加工是属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食品生产加工,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又坚持不他们的监管职责,是真正三不管地带。就是在机构改革后,食品生产、食品流通和餐饮服务也存在相互推诿,直到现在整个行业没有规范性文件、没有行业标准,在农贸市场卖熟食制品就像在卖水果,各种形态五花八门,根本无法保证食品安全,致病微生物检测经常超标,有的经营者甚至滥用食品添加剂,其中几年前在清港菜市场引发食物中毒(2人食用熟食引发亚硝酸盐中毒,当事人被追究刑事责任)。目前,我市农贸市场和疏导点中,熟食制品经营普遍存在着一下四方面的问题:

1、加工场所脏乱差,从业人员不专业,食品安全意识差,食品安全缺乏有效监督和管理;

2、加工、运输、销售卫生条件和环境不符合规定要求;

3、市场熟食摊位硬件设施普遍存在严重缺陷;

4、熟食卤味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制度和食品安全制度不能很好遵守和履行。如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加工记录台帐、食品添加剂的使用管理,问题食品处理及记录台帐等相关制度。

从而对人民群众的舌尖安全构成威胁,有可能发生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2018年我局将农贸市场熟食制品经营整治,作为区域性食品安全隐患的重点来抓,急需农贸市场熟食制品经营规范性文件。经请示上级机关,上级机关也没有相关的规范性文件。

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舌尖安全,全部提升我市食品安全形象,争取成功创建省级食品安全市场,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及《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食药总局令第23号)等法律法规、规章要求,特起草制定《玉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玉环市农贸市场熟食制品经营规范指引(试行)》。

二、出台的政策措施

《玉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玉环市农贸市场熟食制品经营规范指引(试行)》适用于玉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本行政区域内,农贸市场内经营熟食制品及其制作场所相关的环境、行为以及监管活动。为避免交叉污染,本指引对食品摊位设置要按照生熟分开的原则,农贸市场要合理划定区域销售熟食制品并作明显标示。并对熟食制品销售、在销售专间内操作、做出基本要求、熟食经营从业人员上岗和操作、熟食制品加工场所、熟食制品加工管理、进货查验记录等做出规范要求。

三、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玉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流通安全监督管理科

解读人:瞿洪土

联系方式:0576-87230406


分享: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