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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政发〔2026〕3号 玉环市人民政府关于确认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第二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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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实施意见》等规定,现将玉环市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第二批)清单予以公布。
玉环市人民政府 2026年3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玉环市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第二批)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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