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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31083000000/2021-111613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市府办 发文日期: 2017-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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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玉环市居住出租房六条常态严管措施的通告》政策解读

信息来源: 玉环市 发布时间:2017-12-15 10:04 浏览次数:

来源:玉环市
发布时间:2017-12-15 10:04

政策原文


 

一、制定背景

从近三年全市范围内发生的两起“较大以上火灾事故” (2014年解放塘农场1·14”和今年小水埠村9·25亡人火灾事故)来看,发生地都为居住出租房,起火原因都为电动车充电引发,暴露出的问题包括“通天式”结构自建房在居住安全上的先天隐患问题、电动车在消防安全管理上的突出危害问题,以及房东在主体责任落实上的普遍缺位问题。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及其全国范围内发生的较大影响火灾事故案例惨痛教训,盯准靶心,将居住出租房内的电动车、居住合用、用火、用电、人员数量控制和房东责任落实这六种情形作为常态管控对象,特制定《玉环市居住出租房六条常态严管措施》。

二、制订过程和主要内容

市铁拳办依据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起草了《玉环市居住出租房六条常态严管措施》的征求意见稿,并向市法制办、市消防大队及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等单位征求意见,相关部门提出了可行的建议。做为重点和常态严管六种隐患内容主要包括:

1.室内电瓶车停放、充电区域与其他区域未实行硬隔离或电瓶车未停放在隔离区域的。

2.在地下室、只设置一个疏散楼梯的通天楼五层及以上部分或木结构建筑(含木楼梯、木楼板的其他建筑)二层及以上部分违规出租住人的。

3.居住与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的,居住与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未采用硬隔离的。

4.明火未集中或灶间、厨房与其他区域未实行硬隔离的。

5.居住出租房屋发生火灾的。

6.其他严重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

三、起草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2.《浙江省消防条例》

3.《浙江省居住出租房屋消防安全要求》

4.《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5.《台州市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要求(讨论)》

6.《玉环市出租房屋消防安全整治“铁拳十条”》

 四、解读机关及其联系人

1.解读机关:玉环市消防铁拳办

2.解读人:  范海平 0576-80761105

 

玉环市消防整治铁拳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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