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31083000000/2019-88231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市发改局 | 发文日期: | 2019-10-23 |
公开方式: | 公开范围: | ||
组配分类: | 政策解读 | 文件编号: |
《关于核定大鹿岛至栈台航线船渡价格的批复》的政策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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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核定大鹿岛至栈台航线船渡价格的批复》将于近日发布。现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我局于2019年9月4日收到玉环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关于要求调整大鹿岛至栈台渡运航线船票价格的函》玉港航[2019]2号文件。调价理由是: 1、由于油价和船舶配件连续上涨,船舶管理、修理费用和船员工资不断增加,营运成本大幅增加,海运公司处于严重亏损状态。 2、玉环大鹿岛旅游开发公司2017年营业利润亏损149万,2018年营业利润亏损259万。 我局认为调价理由充分,可按照法定程序予以调价。 二、起草过程 根据《浙江省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实施细则》(浙价法[2008]62号)规定,我局依法履行成本监审、实地调查、集体审议、作出制定价格的决定、公告等程序,形成了《关于核定大鹿岛至栈台航线船渡价格的批复》文件。 三、起草依据 根据浙江省定价目录规定:辖内公共交通票价(含城乡公交、地铁、海岛船渡)收费授权市、县人民政府定价。 四、主要内容 核定大鹿岛至栈台航线船渡价格为每人次32元。 本批复自2019年11月1日起执行,原玉环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调整大鹿岛客运航线票价的批复》(玉发改收费[2011]160号)同时废止。 玉环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10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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