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文件 > 行政规范性文件(部门)
索引号: 331083000000/2019-107164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综合类
发布机构: 市发改局 发文日期: 2019-10-23 14:43:2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JYHD02-2019-0012 发文字号: 玉发改价格〔2019〕86号

玉发改价格〔2019〕86号 玉环市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核定大鹿岛至栈台航线船渡价格的批复

信息来源: 市发改局 发布时间:2019-10-23 14:43 浏览次数:

来源:市发改局
发布时间:2019-10-23 14:43

政策解读

玉环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

你中心《关于要求调整大鹿岛至栈台渡运航线船票价格的函》(玉港航〔2019〕2号)悉。根据《浙江省定价目录》(浙价法〔2018〕2号)规定,通过成本监审、集体审议等程序,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核定大鹿岛至栈台航线船渡价格为每人次32元。

二、本批复自2019年11月1日起执行,原玉环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调整大鹿岛客运航线票价的批复》(玉发改收费〔2011〕160号)同时废止。

玉环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10月21号

 抄送:台州市发改委,玉环市人大办,市府办,鸡山乡人民政府,

干江镇人民政府。

 

玉环市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19年10月21日印发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