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31083000000/2020-99486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 | 2020-10-10 |
公开方式: | 公开范围: | ||
组配分类: | 政策解读 | 文件编号: |
关于对《玉环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玉环湖、漩门三期区域内非法捕捞、非法养殖的通告》政策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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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原文 | ||||
《玉环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玉环湖、漩门三期区域内非法捕捞、非法养殖的通告》,现就通告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玉环湖、漩门三期水域是玉环重要的水利资源、生态资源,兼具防洪、蓄淡、生态修复等重要作用。近年来,区域内的非法捕捞、非法养殖现象屡禁不止,使库区内的渔业资源、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并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为坚决遏制非法捕捞、非法养殖现象,强化执法监督制度和手段,让社会公众了解禁止在玉环湖、漩门三期区域非法捕捞及非法养殖、禁止在区域内垂钓等规定,切实保护玉环湖、漩门三期区域渔业资源保护和生态环境,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浙江省渔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玉环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玉环湖、漩门三期区域内非法捕捞、非法养殖的通告》。 二、制定出台的政策措施 (一)玉环湖、漩门三期区域未经许可,禁止一切形式的养殖和捕捞行为。 (二)非法捕捞、非法养殖或在禁止区域内垂钓的,依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三)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义务,发现非法捕捞、非法养殖行为的,应当及时向玉环经济开发区或玉环市港航口岸和渔业管理局举报(举报电话:0576-81719090、967201)。 三、解读机关及解读人 本通告解读机关:玉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解读人:陈杭,联系电话:0576-81719090。
玉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0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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