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10210026878894/2020-88864 | 主题分类: | 政务综合类 |
发布机构: |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 | 2020-06-17 |
公开方式: | 公开范围: | ||
组配分类: | 政策解读 | 文件编号: |
《玉环市支持企业主辅分离八条政策》政策解读 |
||||
|
||||
|
||||
![]() |
||||
一、制定背景 为加快推进工业与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促进生产性服务业向价值链高端提升,推进企业主辅分离,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为玉环经济的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 二、制定出台的政策措施 本政策共有八条,主要内容如下: (一)规定新设立的服务业企业须在玉环市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经营,并符合贸易、物流、科技研发、工业设计、检验检测等重点支持方向。原企业对分离后的服务业企业出资占比51%以上。 (二)新设立的服务业企业,首次达到限额以上或规模以上标准纳入浙江省统计联网直报系统,给予一次性8万元奖励。 (三)从企业上规入统后的当年度起,以上年度营业收入为基数(当年入统的企业上年度营收基数为零),按照净增量的0.6‰进行奖励,单家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20万元。 (四)主辅分离后新设立的服务业企业,其用水、用电、用气价格实行与工业同价政策。 (五)工业企业因主辅分离后产生的数据变化,不影响“三龙企业”的评选。 (六)新设立的服务业企业,除上述条款外,还可继续享受其他政策相关资金的奖励和补助。 (七)每年从市产业发展资金中切块安排一定比例资金,专项用于推进企业主辅分离政策落实。 (八)本政策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按年度兑现。 三、适用范围 适用本政策的企业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实施主辅分离的原企业和企业主辅分离后新设立的服务业企业。 2.企业主辅分离新设立的服务业企业须在玉环市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经营,并符合贸易、物流、科技研发、工业设计、检验检测等重点支持方向。 3.实施主辅分离的原企业对新设立的服务业企业股权出资比例达到51%以上。 四、其他说明 (一)关于第六条中“可继续享受其他政策相关资金的奖励和补助”的说明。本政策是本着激发企业主辅分离工作的积极性和适当补偿企业因分离产生的印花税和财务成本的原则,因此,允许分离后的企业在享受过本政策后,仍然可以继续享受服务业政策中的“小升规奖”和“上规模奖”,两者之间不相冲突。 (二)关于政策执行时间的说明。考虑到全市企业主辅分离工作是从三月份开始,所以本政策的执行时间从2020年1月1日起实施。 (三)关于政策执行期限的说明。本政策自实施之日起有效,废止时间另行通知。 三、解读单位、解读人及其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市发改局 解读人:周慕逊 联系方式:87221185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