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10210026878894/2020-96491 | 主题分类: | 政务综合类 |
发布机构: |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 | 2020-07-28 |
公开方式: | 公开范围: | ||
组配分类: | 政策解读 | 文件编号: |
关于对《玉环市加快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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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环市加快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现就通知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为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提高城市综合防灾减灾能力、加强水资源节约和集约利用、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5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全省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6〕98号)、《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全市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 》(台政办发〔2018〕49 号)等文件精神。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要求,坚持“示范先行、四周辐射、点线成面、全面覆盖”的总体思路,通过科学规划和统筹建设城市水系统、园林绿地系统、城市道路系统、建筑与小区系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此实施意见。 二、制定出台的政策措施 (一)围绕“渗、滞、蓄、净、用、排”,将海绵城市建设要求纳入城市规划建设管控环节,最大限度的减少城市开发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建立一套源头控制、过程管理、末端治理的海绵城市建设管控体系和规划、设计、施工、竣工验收、运行维护等技术标准体系。到2020年,20%以上的城市已建成区达到海绵城市建设目标要求;到2030年,80%以上的城市已建成区达到海绵城市建设目标要求。海绵城市建设围绕三个基本原则进行:1、生态优先。2、规划引领。3、协同推进。 (二)海绵城市建设内容为:1、城市水环境综合整治。2、居住建筑和小区调蓄。3、城市公园和绿地建设。4、城市道路和广场排水。 (三)海绵城市工作要求为:1、完善规划体系。2、加强建设管控。3、加快项目建设。4、引导社会投资。5、健全运维机制。 (四)海绵城市建设保障措施为:1、加强组织领导。2、明确工作职责。3、完善资金支持政策。4、强化绩效考核工作。5、抓好宣传培训。 三、解读机关及解读人 本通知解读机关:玉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解读人:蔡英英 联系电话:0576-87238329。 玉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7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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