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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10210026878894/2020-97242 主题分类: 政务综合类
发布机构: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20-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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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环市扬尘污染综合管控方案》政策解读

信息来源: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08-21 17:19 浏览次数:

来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08-21 17:19

政策原文

、制定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浙政发〔2018〕18号)及《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台州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台政办发〔2018〕89号),切实改善我市空气质量和人居环境,有效解决建筑工地、物料运输、城市道路、石料加工、露天矿山、工业企业、港口码头及码头后方的陆域堆场等各类扬尘突出问题,指导全市实现扬尘污染整治。结合我市实际,我局代拟了《玉环市扬尘污染综合管控方案》。

二、制定目的

为切实加强全市扬尘污染防治,统筹推进扬尘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实现空气质量和人居环境持续改善,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蓝天幸福感、获得感。

三、制定依据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施工工地和道路扬尘管控工作的通知》、《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台州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

四、主要内容

(一)工作目标。实施扬尘综合整治工作,大幅降低本地扬尘污染源,提升扬尘精细化管理水平,建立健全扬尘污染防治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长效管理机制,有效遏制各类扬尘对空气质量的不利影响,推动实现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的目标。

(二)工作任务及措施

1、全面加强施工工地扬尘监督管理。主要措施是严格落实住建部、浙江省、台州市关于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和暂不开发土地临时绿化等七个百分之百的要求落实相关措施。主要对象不仅仅为建筑工地,也包括全市各类其他类型的工地如零直排、水利、公路等工地,均需要按照七个百分之百进行管理。

2、全面加强物料运输扬尘污染整治。即加强对物料运输过程的监管控制,尤其是城区的建筑渣土等运输,鼓励实行错峰运输。

3、全面加强道路扬尘整治。一是市政道路的清扫和洒水,尤其需要注意在一些建筑工地的周边增加洒水和清扫频次,保持和工地内渣土运输的联动,确保粉尘不堆积。二是是对国省道和乡镇主要主干道和主要公路的清扫,尤其是路边等易堆积粉尘的重点区域。

4、全面加强工业企业扬尘整治。一是散装水泥和商品混凝土的生产企业的管理和控制,二是石子加工破碎、海沙加工、砖瓦窑等建材企业,三是其他铸造、家具、生物质锅炉使用企业。核心是控制加工过程的粉尘和物料堆积和运输过程的粉尘。

5、大力推进矿山扬尘整治。矿山主要防治措施是采取湿法作业减少粉尘产生、对暂不利用的石子、石粉或暂未开采的一些裸露面进行苫盖和遮盖。同时,对重点主要矿区和外界连接公路的清扫,防止粉尘堆积。对于一些废弃矿山需加强地质环境治理修复工作。

6港口码头及码头后方的陆域堆场、露天矿山、垃圾填埋场、建筑垃圾消纳场等应采取苫盖、喷淋、道路硬化等防治扬尘污染措施,设置车辆清洗设施。以及工业企业废物仓库及农业种养殖的扬尘控制。

五、实施范围

此次扬尘综合整治范围为全市范围,划分为重点区域和普通区域,重点区域包含玉城街道、坎门街道、大麦屿街道、楚门镇、经济开发区、沙门镇以及其他乡镇的建成区,其他区域为普通区域。

 

解读机关:台州市生态环境局玉环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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