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10210026878894/2020-97996 | 主题分类: | 政务综合类 |
发布机构: |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 | 2020-09-04 |
公开方式: | 公开范围: | ||
组配分类: | 政策解读 | 文件编号: |
《玉环市国有企业机构设置和用工管理暂行办法》政策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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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原文 | ||||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国有企业机构设置和用工管理,保障国有企业正常运行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玉环实际,起草了《玉环市国有企业机构设置和用工管理暂行办法》。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制定背景 自2014年8月19日,《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玉人社发〔2014〕49号)实施以来,市人力社保局严格按照该文件要求,国企新进人员均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做法,坚持“凡进必考”原则,为部分国企招聘新的工作人员,输入新鲜血液,满足国企业务发展需要。 2014年以来,台州市、温岭、临海等地相继出台有关国有企业机构设置、人员定额、用工管理、人员流动等文件。2019年12月4日召开的市国有企业优化重组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要求人力社保部门起草政策,完善我市国有企业机构设置和用工管理办法。据此,市人力社保局起草了《玉环市国有企业机构设置和用工管理暂行办法》。 1、2019年10月,经市府办同意,国投集团公司、城建集团公司、交通投资集团公司的机构设置、人员定额已经核定。 2、开展调查摸底。2019年12月24日,市人力社保局发文,开展全市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基本情况调查摸底工作。要求各企业将经人力社保部门办理招工或公开招聘手续以及政策安置人员名单上报市人力社保局,同时提供佐证材料。这些名单作为今后我市国有企业人员实名制管理、用工管理、机构设置的基础和依据。 3、制定暂行办法。2020年4月,市人力社保局起草了《玉环市国有企业机构设置和用工管理暂行办法》,由市府办牵头召开意见征求会,并修改完善该《暂行办法》。 二、政策措施 《暂行办法》共分7部分17条,主要内容有: (一)目的和适用范围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国有企业机构设置和用工管理,保障国有企业正常运行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玉环实际,制定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市属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 (二)机构设置 市属国有企业内部机构设置应遵循的原则。市属国有集团公司的内部机构设置方案、集团公司下属子公司和其它市属国有企业的内部机构设置方案的报批程序。 (三)用工管理 市属国有企业用工管理应遵循的原则。市属国有企业增加用工的条件和报批程序。 (四)职工招用 市属国有企业用工计划报批程序。公开招聘新员工的程序、条件、时间安排。 (五)人员流动 选调的条件、方式、程序等。 (六)监督检查 监督检查的主体、情形、处理方式。 (七)实施时间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试行。 三、解读机关、解读人及其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玉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解读人:陈奕康(副局长) 联系方式:0576-81732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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