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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31083000000/2021-110822 主题分类: 综合类
发布机构: 市府办 发文日期: 2021-02-07 09:38:0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失效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JYHD00―2021―0001 发文字号: 玉政发〔2021〕3号

玉政发〔2021〕3号玉环市人民政府关于抓好2021年粮油生产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02-07 09:38 浏览次数:

来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02-07 09:38

政策解读

JYHD00―2021―0001

说明:本文件已于2022年5月11日到期自动失效。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实现我市粮油产业高质量发展,确保圆满完成粮食种植面积3.16万亩、粮食产量2265万斤、油菜面积1.13万亩、油菜产量1350吨的生产任务,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等5部门关于切实抓好2021年粮油生产保供工作的通知》(浙农专发〔202049号)文件精神,现就抓好2021年粮油生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大生产扶持政策

按照“扶持力度不减、规模导向为主”要求,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引导和扶持粮油生产适度规模经营,不断提高粮油生产规模化、优质化和组织化水平,大力培育植保、农机专业化服务组织,以规模服务促进规模经营。 

(一)对全年稻麦复种面积50亩以上的规模主体,市财政按实际种植面积给予早稻每亩补贴400元(其中省级补贴120元,市级补贴280元)、连作晚稻每亩补贴420元(其中省级补贴120元,市级补贴300元)、单季晚稻每亩补贴370元(其中省级补贴120元,市级补贴250元)、小麦每亩补贴250元(其中省级补贴120元,市级补助130元),对二茬再生稻和抛荒懒种的主体不予补贴。

(二)对一季旱粮(不包括大小麦)、油菜种植面积50亩以上的规模主体,给予每亩250元的补贴(其中省级补助120元,市级补助130元);“三园”地间作套种同一旱粮作物50亩以上且套种面积比例达50%以上的规模主体,给予每亩150元的补贴(其中省级补助120元,市级补助30元)。

(三)对为散户提供水稻统一育插秧、病虫害统防统治服务面积达50亩以上的粮油生产专业化服务组织,按其实际服务面积,市财政每亩补助100元。

二、落实粮食收购和订单奖励政策

严格执行省定小麦、稻谷最低收购价政策,坚持优质优价、按质论价,做到订单粮食数量早公布、合同早签订、预购订金早发放、收购价格早公告。市财政对按订单交售稻谷和小麦的种粮主体给予奖励。实行早稻订单全覆盖,早稻每百斤奖励30元;小麦订单每百斤奖励30元,每亩不超过150元;晚稻订单每百斤奖励20元,每亩不超过180元。对大户订单外自产部分稻谷和小麦按公布的收购价进行收购,不享受奖励。

三、强化金融保险支持

继续实施稻麦、油菜政策性农业保险政策,对参加稻麦、油菜政策性保险的粮油主体,省、玉环市两级财政合计给予93%的保费补助。继续执行规模种粮贷款贴息政策,对全年稻麦复种面积或一季旱粮种植面积50亩及以上的种粮主体,按其实际种粮面积给予每亩1000元以内的贷款额,按3%的年贴息率给予贷款贴息。

四、加强生产能力建设

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完成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和提标改造任务,加强田间沟路渠配套,不断提升耕地地力。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的管护利用,全面开展粮食生产功能区“非粮化”清理腾退和调整修编,粮食复种指数提高到130%以上。严格控制耕地抛荒,探索建立耕地抛荒负面清单制度,推进抛荒耕地流转,推动乡镇政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耕种,引导社会化服务组织、大户等开展代耕代种服务。

五、提高粮油生产水平

推进粮油生产结构布局优化,推动良种良法良制相配套,推广优质高产多抗粮油品种,良种覆盖率达到98%以上,扩大优质粮油作物种植面积,加强粮油生产新技术、新模式的集成应用,开展粮食绿色高产高效创建。加快推动化肥农药实名制购买、定额制施用,推广测土配方施肥、病虫绿色防控技术,加快生物有机肥和生物农药应用。创新完善粮油生产经营机制,推进生产规模化、经营产业化、服务社会化,引导连片土地集中流转,扶持培育规模生产经营主体,加快发展粮油生产全程机械化作业和社会化服务,水稻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83%以上。

六、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镇(街道)、玉环经济开发区要切实承担保障粮油安全的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粮油安全行政首长负责制。加大扶持力度、出台配套政策措施,将粮油生产任务分解、落实到村、到田、到户,做好粮油生产建档立卡工作,确保完成年度粮油生产保供任务。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合力抓好粮油生产保供工作。

继续将粮油生产保供工作纳入粮食安全责任制和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将制止耕地“非农化”、粮食生产功能区“非粮化”和抛荒作为争先创优指标,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推动形成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

进一步加大粮油补贴等资金监督检查力度,对虚报骗补的主体取消其当年度粮油补贴、订单奖励等资金享受资格,对已发放的补贴资金予以收回,并将该主体列入黑名单,在3年内不安排相关项目补助资金,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本通知自2021511日起开始施行,有效期一年,到期自动废止。       

 

附件:12021年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指标分解

22021年粮食播种面积指标分解

32021年粮食总产量指标分解

42021年油菜面积和总产量指标分解

 

 

 

玉环市人民政府

202124

附件1

 

2021年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指标分解

单位:亩、吨

乡镇(街道)

永久基本农田面积

综合生产能力

 

123025.76

74515.59

玉城街道

16744.67

10142.10

坎门街道

3798.91

2300.97

大麦屿街道

27427.81

16612.78

楚门镇

8597.04

5207.15

清港镇

21615.58

13092.36

芦浦镇

7076.37

4286.09

干江镇

9459.65

5729.62

沙门镇

10391.68

6294.15

龙溪镇

6460.08

3912.81

鸡山乡

730.33

442.35

海山乡

3251.93

1969.66

玉环经济开发区

7471.71

4525.55

 

附件2

 

2021年粮食播种面积指标分解

单位:亩

乡镇

(街道)

全年任务

其中

早稻

晚稻

小麦

旱杂粮

 

32000

3500

11800

1000

15700

玉城街道

3400

200

800

300

2100

坎门街道

600

0

0

0

600

大麦屿街道

5200

300

1900

100

2900

楚门镇

1900

400

800

0

700

清港镇

3800

100

1000

0

2700

芦浦镇

1800

350

700

100

650

干江镇

1800

100

300

0

1400

沙门镇

5600

650

2200

400

2350

龙溪镇

1800

200

400

0

1200

海山乡

1300

100

500

0

700

玉环经济

开发区

4800

1100

3200

100

400

附件3

 

2021年粮食总产量指标分解

          单位:吨

乡镇

(街道)

全年目标

其中

早稻

晚稻

小麦

旱杂粮

全市

11465

1515

5950

300

3700

玉城街道

1075

87

403

90

495

坎门街道

141

0

0

0

141

大麦屿街道

1802

130

958

30

684

楚门镇

741

173

403

0

165

清港镇

1183

43

504

0

636

芦浦镇

688

152

353

30

153

干江镇

524

43

151

0

330

沙门镇

2065

281

1110

120

554

龙溪镇

572

87

202

0

283

海山乡

460

43

252

0

165

玉环经济

开发区

2214

476

1614

30

94

 

附件4

 

2021年油菜面积和总产量指标分解

单位:亩、吨

乡镇(街道)

面积

总产量

  

11300

1350

玉城街道

1450

173

坎门街道

180

21

大麦屿街道

5690

680

楚门镇

130

15

清港镇

800

96

芦浦镇

200

24

干江镇

300

36

沙门镇

900

108

龙溪镇

100

12

海山乡

350

42

玉环经济开发区

1200

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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