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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31083000000/2019-107272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发布机构: 市府办 发文日期: 2021-09-14 13:01:2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JYHD01-2019-0002 发文字号: 玉政办发〔2019〕8号

玉政办发〔2019〕8号玉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环市巨龙玉龙潜龙企业和功勋精英新锐企业家评选办法的通知

信息来源: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09-14 13:01 浏览次数:

来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09-14 13:01

政策解读

JYHD0120190002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玉环市巨龙玉龙潜龙企业和功勋精英新锐企业家评选办法》已经市十六届政府第17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玉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228

(此件公开发布)


玉环市巨龙玉龙潜龙企业和功勋精英新锐

企业家评选办法

 

为进一步加快工业强市建设,不断推进企业争先创优活动,加快企业创业创新步伐,促进全市工业经济优化升级,实现平稳、健康、高质量发展,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工业企业中继续开展巨龙、玉龙、潜龙企业和功勋、精英、新锐企业家评选活动。

一、评选对象及条件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企业,符合以下条件的均可参加评选;当年经营亏损或关停企业不参加评选。

(一)企业必须依法经营。对当年度发生较大安全生产事故、重大质量事故或有严重偷税、严重环境违法行为并造成恶劣影响的,或有刑事违法和重大违法违纪记录的,一律取消参选资格;

(二)原则上巨龙企业主营业务收入须达3亿元以上,入库税金(含出口免抵调库额,下同)1500万元以上;玉龙企业主营业务收入须达8000万元以上,税金400万元以上;潜龙企业主营业务收入须达5000万元以上,税金200万元以上;

(三)企业法定代表人当年有刑事违法和重大违法违纪记录取消个人评优资格;

(四)企业已建立党组织并有效开展活动。

二、评选办法

(一)巨龙、玉龙企业评选办法。

从规模(亩均)效益、土地集约利用、技术进步、品牌建设、节能降耗、人才引进、数字经济工作等7方面综合考评。采取分值制,按得分多少结合评选条件确认巨龙企业20家、玉龙企业100家。

得分以主营业务收入(其中原材料加工企业按50%计算)、税金、利润的万元单位数值和亩均主营业务收入、附加分加权计算。

计算方法:总得分=主营业务收入+税金×10+利润×5+亩均主营业务收入+附加分。

其中加分项目包括:

1.品牌建设:取得(有效期内)名牌产品、行政认定驰名商标、知名商号、守合同重信用单位、信用示范企业的,国家级加2000分,省级1000分,市级500分;当年取得浙江省商标品牌示范企业称号的,加1000分;当年获得国家、省、台州市、玉环市政府质量奖分别加2000分、1500分、1000分、500分;当年获得浙江制造精品、浙江制造品牌认证加1000分。

2.技术进步:当年取得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中心、技术中心称号的,国家级加2000分,省级1000分,台州市级200分;当年技改项目设备投入达200万元(含,下同)、500万元、1000万元以上分别加1000分、1500分、2000分;企业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浙江制造产品标准)制(修)订并当年实施的分别加2000分、1000分、500分;当年获得国家科学技术一、二等奖分别加2000分、1500分,获得省科学技术一、二、三等奖分别加1000分、800分、500分;当年被认定为省、台州市、玉环市专利示范企业分别加1000分、500分、300分;当年被评为浙江省“隐形冠军”企业、“隐形冠军”培育企业分别加1000分、500分。

3.企业培育:企业当年度完成上市、新三板挂牌分别加2000分、1000分;当年度被评为台州市“瞪羚”培育企业加800分;当年度完成股份制改造加500分。

4.节能降耗和绿色发展:当年万元产值综合能耗比上年每降(升)1%,加(减)200分(此项限加减2000分);企业当年被列入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示范名单(绿色工厂、绿色设计产品、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的,国家级加2000分,省级1000分,台州市级500分;企业当年通过台州市清洁生产示范项目审核验收加500分(其中获得省绿色企业称号的,加800分)。

5.亩均效益:企业在当年度规上企业“亩均论英雄”改革综合评价结果为A类前10名的加1000分,第11—30名的加800分,第31—50名的加500分。

6.人才引进:重视人才工作,当年每引进1名国千人才、省千人才、台州市“500精英计划”人才分别加2000分、1000分、500分;企业在岗实用人才累计达到5名的加500分。

7.产业数字化转型发展:当年取得数字化车间、无人工厂、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制造业“双创”平台试点示范企业、电子信息制造百强企业,国家级加800分,省级500分,台州市级300分;当年取得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对服务企业300家以上、150家以上、50家以上的平台,分别加300分、200分、100分;当年取得上云标杆企业,省级加500分,台州市级300分。

以上同一加分项目按最高级别得分,不得重复计分。当年发文公布上年项目的,统计为当年项目。

(二)潜龙企业评选办法。

从规模(亩均)效益、土地集约利用、成长性、科技创新、节能降耗等5方面综合考评。采取分值制,按得分多少,取前100名为当年度潜龙企业。

得分以主营业务收入(其中原材料加工企业按50%计算)、税金、利润的万元单位数值和亩均主营业务收入、附加分加权计算。

计算方法:总得分=主营业务收入+税金×10+利润×5+亩均主营业务收入+附加分。

其中加分项目包括:

1.成长性:考核近两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增长率达20%50%70%以上分别加200分、300分、500分。

2.企业培育:企业当年被评为台州市“瞪羚”培育企业加800分;当年度完成股份制改造加500分。

3.科技创新:当年取得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中心、技术中心称号的,国家级加2000分,省级1000分,台州市级200分;当年研发经费投入达5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以上分别加100分、200分、300分;当年技改项目设备投入达5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以上分别加100分、200分、300分。

4.节能降耗和绿色发展:当年万元产值综合能耗比上年每降(升)1%,加(减)200分(此项限加减2000分)。企业当年被列入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示范名单(绿色工厂、绿色设计产品、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的,国家级加2000分,省级1000分,台州市级500分;当年通过台州市清洁生产示范项目审核验收的,加500分(其中获得省绿色企业称号的,加800分)。

5.亩均效益:企业在当年度规上企业“亩均论英雄”改革综合评价结果为A类的前10名的加1000分,第11—30名的加800分,第31—50名的加500分。

以上同一加分项目按最高级别得分,不得重复计分。当年发文公布上年项目的,统计为当年项目。

三、评选程序

(一)参选企业须填写《玉环市三龙企业参选申报表》(见附件),如有加分项目需附上证明书复印件,报所在乡镇(街道),经乡镇(街道)签署意见后报送至市经信局。

(二)市经信局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报市三龙企业培育认定管理领导小组进行审核与考评,确定名单后报市政府审定。

四、表彰及奖励

(一)经考核认定并报市委、市政府批准后,发文公布年度巨龙企业、玉龙企业、潜龙企业名单,予以命名表彰,并享受相应扶持政策。

(二)巨龙企业、玉龙企业、潜龙企业法人代表(或负责人),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分别授予功勋企业家、精英企业家和新锐企业家称号,予以通报表彰。

五、附则

本评选办法自201941日起施行,原《玉环县巨龙、玉龙、潜龙企业和功勋、精英、新锐企业家评选办法》(玉政发〔201220号)同时废止。

 

附件:《玉环市三龙企业参选申报表》


附件

 

玉环市三龙企业参选申报表

企业名称


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码

(护照号)


     



电话、传真


主要产品


注册商标


年生产能力


固定资产(万元)


净资产(万元)


负债率


职工总数

     

中高级职称     ,其中当年引进    

用地面积总计

       m2

其中:已取得土地证     m2,未取得土地证     m2

租用厂房土地面积     m2

         

当年实绩

上年实绩

前年实绩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金(万元)




      润(万元)




出口创汇(万元)




研发经费(万元)




技改设备投入(万元)




综合能耗(吨标准煤)




企业申报理由:(如有加分项目请说明,并附上证明材料复印件)

 

 

 

                                                         日(盖章)

 

乡镇(街道)意见:

 

 

 

                                                           日(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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