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
索引号: | 331083000000/2022-00290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发改局 | 发文日期: | 2022-01-13 15:16:5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 JYHD02-2022-0002 | 发文字号: | 玉发改价格〔2022〕6号 |
玉发改价格〔2022〕6号 玉环市发展和改革局 玉环市教育局 玉环市财政局关于公布初中课后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
||||
|
||||
|
||||
![]() |
||||
JYHD02-2022-0002 各公办初中学校: 根据省教育厅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教基〔2021〕38号)文件精神,现依据公益性和非营利性原则,对比周边县市区收费标准,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公布公办初中课后服务收费标准,具体如下: 一、每生每学期课后服务收费标准为600元;按学期一次收取,因故中途参与或退出课后服务的学生,学校应按实际参与时间收取或退回服务费(按月计算,不足15天的按半个月计算,超过15天的按1个月计算)。对经济困难家庭学生参加校内课后服务的,参照学生资助政策予以支持。 二、课后服务费用将用于参与课后服务教职工的补贴发放,学校水电费及学生课外活动器材添置维护等与课后服务相关费用。 三、校内实施课后服务必须坚持学生和家长自愿原则。 四、各学校需建立健全收费管理制度,自觉接受发改、教育、财政、市场监管等部门监督检查。 五、本通知自2021年秋季入学起执行。
玉环市发展和改革局 玉环市教育局
玉环市财政局 2022年1月13日
抄送:台州市发改委,玉环市人大办、市府办、市政协办、市民政局、 市市场监管局。 玉环市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22年1月13日印发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