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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10/2022-117847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市发改局 发文日期: 2022-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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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楚门镇部分城市道路停车收费标准(试行)的批复》的政策解读

信息来源: 市发改局 发布时间:2022-08-01 09:20 浏览次数:

来源:市发改局
发布时间:2022-08-01 09:20

政策原文

《关于楚门镇部分城市道路停车收费标准(试行)的批复》将于近日发布。现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为进一步加强楚门小城镇管理,规范、合理利用停车场泊位资源,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效缓解停车难、行车难等突出问题。玉环市楚门镇于2022119日提交《关于玉环市楚门镇实施部分城市道路及公共停车场停车收费方案的申请报告》,经研究,我局认为价理由充分,可按照法定程序以价。

 二、起草过程

根据《浙江省物价局关于贯彻〈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的意见》(浙价法〔2018〕100号)规定,我局依法履行、成本调查、集体审议等程序作出制定价格的决定,形成了《关于楚门部分停车场停车收费标准 (试行)的批复》文件。

三、起草依据

(一)根据《浙江省定价目录》区内具有自然垄断经营和公益性特征的停车设施服务收费授权市、县人民政府定价

)省物价局《关于规范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浙价服〔2011408);

)《浙江省物价局关于完善停车服务收费政策的指导意见》(浙价服〔2014167号)。

四、主要内容

  (一)试行收费道路

  1、试行道路停车收费一类路段为:昌业路,即直塘路路口到昌业南桥;环保路,即新漩线路路口到湖滨路路口。

2、试行道路停车收费二类路段为:楚柚路,即红照路路口到南兴路路口;湖滨路,即环保路路口至直塘路路口;环保路,即湖滨路路口至朝阳桥;南兴东路,即城东桥至泽坎线。

(二)、试行收费标准

(一)上述一、二类路段停车在0.5小时(含)内均免收停车费。

(二)一类路段停车0.5-1小时内(1小时,下同)收费1元;1-2小时每半小时加收1.8元;超过2小时每半小时加收2.5元。尾数取舍:停车时间超过1小时,停车尾数不足半小时的按半小时计收每天每车次停车收费19元封顶。

(三)二类路段停车0.5-1小时内收费0.5元;1-2小时每半小时加收1.3元;超过2小时每半小时加收1.8元。尾数取舍:停车时间超过1小时,停车尾数不足半小时的按半小时计收每天每车次停车收费18元封顶。

(四)执行公务或任务的军车(含武警车辆)、警车、消防车、救灾抢险车、环卫清运车、救护车、市政工程抢修车辆等免收停车费。

(五)晚上6点至次日早上8点停放车辆不计收停车费。

五、上述收费标准自202281日起执行,试行1年。

  、解读机关及解读人

解读机关:玉环市发展和改革局

解读人:林杰

联系电话:0576-87239263

玉环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2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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