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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31083000000/2024-135559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
发布机构: 沙门镇 发文日期: 2024-06-20 09:55:4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JYHD99H—2024—0001 发文字号: 沙政发〔2024〕24号

关于印发《沙门镇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信息来源: 综合信息指挥室(党政综合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4-06-20 09:55 浏览次数:

来源:综合信息指挥室(党政综合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4-06-20 09:55

政策解读

各村、企业、学校:

为全面贯彻落实《玉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环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玉政办发[2024]21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沙门镇人民政府

                                  2024614

 

 

抄 送:市府办、市教育局。

沙门镇综合信息指挥室                      2024614日印发

 

一、招生对象

(一)小学招生入学对象:201791日至20188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不足龄儿童一律不得提前入学。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确需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法定监护人应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统一报市教育局审批。

(二)中学招生入学对象:必须为小学毕业生。若出现超出正常入读年龄的初一学生,允许在初中学校报名。

二、招生办法

(一)沙门中心小学

1.学区招生:符合入学条件的沙门镇户籍适龄儿童(在2024615日前<615>获得沙门户籍)进行网上报名,咨询电话:89900177

1)第一阶段网上报名:沙门镇户籍新生通过“台州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网址:ruxue.tzedu.net.cn或进入“浙里办”手机APP,注册填写报名承诺及有关信息,以下简称网上报名。报名时间:626日至628日每日6002200

2)第二阶段网上补报:未被民转公学校、民办学校录取的沙门镇户籍适龄儿童回原学区进行网上报名、审核及录取,报名时间:77日至78日每日6002200。若逾期的户籍生回原学区,如学区公办学校计划数已招满,则由市教育局进行统筹安排。

2.批次招生:沙门中心小学在完成学区内符合招生条件的新生招生工作后,如尚有空余学额按以下批次顺序进行招生(如上一批次招生结束后,学校有空余学额,则再进行下一批次招生。第一批次先于第二批次,依次类推)。批次招生由沙门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统筹确定。

1)第一批次:监护人户籍在沙门且居住在沙门的非沙门籍适龄儿童,需提供相关有效证明。

2)第二批次:非沙门籍适龄儿童,其监护人在2024615日前(含615日)拥有沙门房产,需提供相关有效证明。

3)第三批次:因重点工程征地、拆迁、滨港教育基金定向企业员工子女以及社会经济发展等原因确需招录统筹生的,由沙门镇牵头,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确定统筹生名单,统筹招生人数,严格控制在市规定的比例以内。上年度巨龙企业外来高层次管理人员子女入学由市经信局、市教育局共同制定方案招录。

符合第一、二、三批次报名条件的新生网上报名时间:716日至717日每日6002200

4)第四批次:随迁子女积分入学。进一步健全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转)学保障政策,落实《居住证暂行条例》《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有关规定,积极有序推进“居住证+积分排序”梯度提供入(转)学服务,优先解决持有居住证的对象入(转)公办学校就读,并按照积分就高录取。如遇到相同的积分,依据积分制计分办法,根据申请人家庭在我镇域内居住登记时间、社会保险积分、基础积分的所得分数依次分别排名,如排名依然并列,则按提出申请积分时间先后顺序确定排名,取足计划数。网上报名时间:719日至722日每日8002200

(二)沙门果丽小学

1.凡符合入学年龄的适龄儿童,有正常学习能力,其监护人在我镇就业或经商为主,并纳入玉环市流动人口积分制管理范围的,可以在沙门果丽小学申请就读,咨询电话:89057090

2.招生批次,如上一批次招生结束后,学校有空余学额,则再进行下一批次招生。第一批次先于第二批次,依次类推。批次招生由沙门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统筹确定。

1)第一批次:因重点工程征地、拆迁、滨港教育基金定向企业员工子女以及社会经济发展等原因确需招录统筹生的,由沙门镇牵头,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确定统筹生名单,统筹招生人数,严格控制在市规定的比例以内。网上报名时间:716日至717日每日6002200

2)第二批次:随迁子女积分入学。进一步健全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转)学保障政策,落实《居住证暂行条例》《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有关规定,积极有序推进“居住证+积分排序”梯度提供入(转)学服务,优先解决持有居住证的对象入(转)公办学校就读,并按照积分就高录取。如遇到相同的积分,依据积分制计分办法,根据申请人家庭在我镇域内居住登记时间、社会保险积分、基础积分的所得分数依次分别排名,如排名依然并列,则按提出申请积分时间先后顺序确定排名,取足计划数。

3)第三批次:学校尚有空余学额,向暂未办理积分的对象招生。招生录取依据在我镇区域内居住证获得时间、社会保险时间,依次分别排名录取,如排名依然并列,则按提出申请就读我校的时间先后顺序确定排名,取足计划数。

符合第二、三批次报名条件的新生网上报名时间:719日至722日每日8002200

(三)沙门中学

1.学区招生:符合入学条件的沙门镇户籍新生(在2024 年  615日前<含 15>获得沙门户籍)进行网上报名,咨询电话:87161054

1)第一阶段网上报名:沙门镇户籍新生通过“台州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网址:ruxue.tzedu.net.cn或进入“浙里办”手机APP,注册填写报名承诺及有关信息,以下简称网上报名。报名时间:626日至628日每日6002200

2)第二阶段网上补报:未被民办学校和民转公学校录取的沙门镇户籍新生回原学区进行网上报名、审核及录取,报名时间:77日至78日每日6002200。若逾期的户籍生回原学区,如学区公办学校计划数已招满,则由市教育局进行统筹安排。

2.批次招生:沙门中学在完成学区内符合招生条件的新生招生工作后,如尚有空余学额按以下批次顺序进行招生(如上一批次招生结束后,学校有空余学额,则再进行下一批次招生。第一批次先于第二批次,依次类推)。批次招生由沙门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统筹确定。

1)第一批次:监护人户籍在沙门且居住在沙门的非沙门籍新生,需提供相关有效证明。

2)第二批次:非沙门籍新生,其监护人在2024615日前(含615日)拥有沙门房产,需提供相关有效证明。

3)第三批次:因重点工程征地、拆迁、滨港教育基金定向企业员工子女以及社会经济发展等原因确需招录统筹生的,由沙门镇牵头,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确定统筹生名单,统筹招生人数,严格控制在市规定的比例以内。上年度巨龙企业外来高层次管理人员子女入学由市经信局、市教育局共同制定方案招录。

符合第一、二、三批次报名条件的新生网上报名时间:716日至717日每日6002200

4)第四批次: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在学区招生及批次招生后,招收非玉环籍随迁子女,健全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转)学保障政策,落实《居住证暂行条例》《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有关规定,积极有序推进“居住证+积分排序”梯度提供入(转)学服务,优先解决持有居住证的对象入(转)公办学校就读,并按照积分就高录取。

5)第五批次:学校尚有空余学额,向暂未办理积分的对象招生。招生录取依据在我镇区域内居住登记时间、社会保险积分,依次分别排名录取,如排名依然并列,则按提出申请就读我校的时间先后顺序确定排名,取足计划数。

符合第四、五批次报名条件的新生网上报名时间:719日至722日每日8002200

三、信息公布

615日至623日,各学校要把学校招生简章、学区划分、入学资格、报名材料、报名时间、咨询电话等信息通过学校宣传栏、校园网站等媒介向社会公布。710 日前镇招录的统筹学生名单须以文件形式上报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新生网上报名后,由各学校进行审核。招生结束后,录取学生的相关信息在台州市统一的招生管理系统公示,接受全社会监督。

发现有重复报名或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录取资格,本市籍学生退回原学区学校就读。

招生举报电话:0576-87165900/87166930

本办法仅适用于沙门镇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工作。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若与上级有关规定要求不一致的,以上级规定为准。

附件:1.沙门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2024学年沙门镇统筹生入学登记表。

                               

 

 附件1

 

沙门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

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陈志法

副组长:陈  舒   张维彪   周  润   庄鑫坤   吴根义

成  员:林荣升   孙仁雨   蒋定杰   郭建军

黄祥福   卢  跃   邢国君

 

 

 

 

 

 

 

 

 

 

 

 

 

 

 

 

 

 

附件2

2024学年沙门镇统筹生入学登记表

 

企业名称


厂址


企业联系人及电话


家长

姓名


原籍地


身份证号码(父母)


单位任职


家长

手机号


取得居住证时间(2022年1月1日之后取得有效)


积 分

情 况


社保

情况


学生

关系

父、母

学生

姓名


学生

身份证号码


申请入学学校

年级


本单位承诺:

本申报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如有不实,本单位愿承担相关责任。

 

 

法人代表签名:

单位公章      2024年   月   日

乡镇(街道)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意见:

 

 

 

单位盖章      2024年   月   日

提供

材料

1. 新生户口   2.监护人身份证   3.监护人户口本   4.积分卡

5.居住证        6.社保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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