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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31083000000/2024-136717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市商务局 发文日期: 2024-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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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环市“玉贸贷”融资业务实施办法(2024年修订)政策解读

信息来源: 市商务局 发布时间:2024-07-30 15:32 浏览次数: 256

来源:市商务局
发布时间:2024-07-30 15:32

政策原文

一、制定背景

我市外贸依存度超过40%,外贸出口额长期以来稳居台州市外贸前三,为了进一步帮助我市内外贸企业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现我市在2022年出台的《玉环市“玉贸贷”融资业务实施办法(修订)》(玉商务〔2022〕70号)基础上修订本实施办法。

二、起草依据

1.《浙江省人民政府印发进一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浙政发〔2024〕4号)

2.《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奋进“三高三新”进一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台政发〔2024〕7号)

三、出台过程

2020年4月,玉环市出台《关于支持外贸稳定发展的十条意见》(玉政发〔2020〕8号),明确市财政出资3000万元设立“玉贸贷”增信资金池,为全市外贸企业提供融资担保。同年,推出“玉贸贷”,该产品是台州市首个无抵押、免担保、纯信用外贸融资服务。2021年,修订《玉环市“玉贸贷”融资业务实施办法》(玉商务〔2021〕73号),由市国投集团增资至6000万元。2022年,进一步修订《玉环市“玉贸贷”融资业务实施办法(修订)》(玉商务〔2022〕70号),将运行期限调整为2年,为外贸企业及汽摩配企业给予单户1000万元(含)、业务总额20亿元(两年累计)的融资担保服务。2024年5月,由市商务局拟定本办法初稿,并向公众、部门征求意见,该政策于2024年7月印发。

四、创新举措

(一)推出的“玉贸贷”不以营利为目的,通过国有资本设立专项资金和信保公司共同承担逾期风险,从而降低企业准入门槛、拓宽融资渠道。

(二)限定融资主体,重点扶持我市内外贸企业发展(内贸企业仅限汽摩配企业)。

(三)通过减少信保公司分担逾期风险的方式来降低融资主体的准入门槛。一般情况下,信保公司与银行合作时,需要分担的贷款损失一般为50%-80%,本办法通过设置专项资金,与信保公司共同承担贷款损失金额。

五、专业术语解释

融资主体:符合参与“玉贸贷”的企业主体,由市商务局确定。

合作银行:为“玉贸贷”设立专门信贷产品的银行,融资主体可在相关银行办理本办法所提的融资方式。

信保公司:作为“玉贸贷”专项产品的代理运行机构,为符合条件的融资主体提供担保。

代偿率:信保公司代偿金额占该行“玉贸贷”总金额(含本金、利息)的80%的占比,即累计代偿金额(含本金、正常利息)/(累计年化担保金额×80%)。

当年新增代偿率:当年代偿金额/当年在保责任余额(即当年金额的80%)。

六、主要内容

(一)总则。

介绍了“玉贸贷”业务的基本内容。

(二)介绍了“玉贸贷”产品类型和运作方式。

“玉贸贷”为保证类融资,政策运行期限为3年,融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到期最晚日不超过2027年12月31日,除企业法人或实际控制人夫妻双方的无限连带责任之外,融资主体无需提供其他担保。

(三)介绍了合作银行的准入条件。

我市对参与“玉贸贷”的银行不设立准入门槛,有参加“玉贸贷”意愿的银行均可与信保公司签订协议,但若合作银行首年未达到3000万元以上“玉贸贷”业务规模,则次年暂停新增业务,仅保留续保业务。

(四)介绍了合作银行的基本条件。

1.为“玉贸贷”设立专门信贷产品,并做好台账登记和数据报送。

2.明确该专门信贷产品的融资主体准入条件。

3.明确该专门信贷产品的审核条件,需在收到企业申请后的9个工作日内审核发放完成。

4.规定该专门信贷产品贷款利率不高于6.5%。

5.规定该专门信贷产品的不良率容忍标准要高于该银行同类贷款平均水平。

6.具备服务中小微外贸企业的外贸规模。

7.具备信保融资业务经验和较好的风控能力。

(五)介绍了“玉贸贷”产品的运行方式。

1.由信保公司作为“玉贸贷”专项产品的代理运行机构,为符合条款的融资主体提供贷款本金总额不超过30亿元(三年累计)的担保服务。

2.融资主体名单由市商务局提供。

3.融资主体同时只能在同一家银行办理“玉贸贷”融资服务。

(六)介绍了“玉贸贷”的贷款流程和逾期处置。

1.产品流程和银行与信保公司原合作方式相同。

2.由市国投集团出资6000万元设立专项资金,在发生逾期时,贷款中损失的本金和利息由信保公司和合作银行按照80%、20%的比例承担,其中专项资金承担信保公司所承担部分的50%,即总损失的40%。

3.信保公司与合作银行的约定代偿宽限期为30天。

4.追偿费用在信保公司的追回款中扣除,不超过贷款本金损失金额的10%、不得超过20万元。

5.合作银行当年新增代偿率超过5%时,停止办理新业务,直到当年新增代偿率低于5%。

七、注意事项

1.符合条件的企业申请“玉贸贷”的额度是多少?

企业申请“玉贸贷”的额度通常不超过1000万元。

2.企业办理“玉贸贷”后是否影响其办理其他形式的贷款?

可以,“玉贸贷”类似于补充形式的贷款,如符合条件的企业在通过抵押等固有方式办理一般贷款后,仍可通过办理“玉贸贷”进一步扩大融资。

3.“玉贸贷”借款及还款信息是否纳入企业征信?

“玉贸贷”融资产品和其他信保服务一样会纳入企业征信。

八、适用对象或范围

1.注册地为玉环市的内外贸企业(内贸企业仅限汽摩配行业企业)。

2.玉环市内各银行。

九、实施时间

本办法自2025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三年,本轮融资产品到期最晚日不得超过2027年12月31日。

十、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玉环市商务局;

解读人:高乐怡(市商务局副局长)

联系方式:80757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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