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31083000000/2025-142973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 | 发文日期: | 2025-07-22 |
公开方式: | 公开范围: | ||
组配分类: | 政策解读 | 文件编号: |
《关于促进新时代美丽经济建设的若干意见(2025年修订)》政策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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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修订背景 为有效破解我市经济政策交叉度高等问题,今年2月,我局启动新一轮美丽经济政策修订工作,在充分评估去年政策实施效果的基础上,围绕上级新要求、外部新变化、玉环新发展,会同相关部门先后开展4轮对接修订,进一步优化完善政策条款、迭代升级政策体系,广泛征求意见后形成2025年美丽经济政策。 二、起草依据 1.《浙江省人民政府印发进一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2025年版)的通知》(浙政发〔2025〕3号) 2.《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奋进“三高三新”进一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台政发〔2024〕7号) 三、主要内容 (一)培育企业做大做强。增加对省产业链“链主”企业等的激励,重点对产业规模发展、企业技术改造、国防科工产业发展、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等进行支持。(二)大力发展新质生产力。删除对新智造企业及省级“科技小巨人”企业的支持,重点对企业新产品开发、引导企业进行技术创新、建设研发机构、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企业培育等进行支持。(三)塑造地方优质品牌。对工业企业区域公共品牌、旅游等多个领域的优质品牌创建培育给予支持,删除了鼓励企业提升标准化能力、创建省级商业秘密保护示范区等政策。(四)强化平台保障能力。主要对数字经济服务平台建设、工业互联网平台、生产性和生活性的高能级服务业平台、工程研究中心等进行支持。(五)全面推动农业提质。主要包括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和玉环文旦扶持政策、乡村振兴领域项目扶持、推进海洋经济和农业政策性保险等政策。(六)加快发展第三产业。主要对服务业企业、体育产业、文化产业、旅游产业、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水平等进行支持。(七)全面促进消费升级。主要支持开设知名品牌首店、电商主体培育及开展跨境电商、对举办承办产业展会与举办新兴展会进行补助等。(八)提高对外开放水平。加大外贸政策支持力度,重点支持企业参加境内外展会、信保金融帮扶、开展“玉贸贷”业务、航运企业规模扩张。(九)附则。提高奖补企业信用要求,并提高奖补企业参保要求。四、适用对象 普适性为主,以政策条款兑现责任部门执行为准。 五、注意事项 1.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存在什么行为,不得享受市财政奖补政策? ①被列入浙江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严重失信名单的。 ②上年度亩均论英雄综合评价为D类的。 ③偷税数额较大或构成逃税罪移送司法机关的。 ④经司法生效判决认定构成环境犯罪或罚款额度在20万(含)以上的环境违法行为的。 ⑤出现亡人3人及以上或造成经济损失达500万元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的。 ⑥因产品质量、知识产权违法行为被处罚款10万元以上的。 2.对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率的要求如何? 2025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水平低于 65%的单位,暂缓兑现相关财政奖补资金;参保率未达标单位在 2026年12月底前将养老保险参保率水平提升至 65%及以上的,仍然给予兑现奖补资金;截止2026年12月31日企业参保率水平仍未达到规定要求的,今后不再给予兑现 2025年度财政奖补资金。 六、关键词解释 创新券:是由政府向科技型中小企业和创新创业团队免费发放的权益凭证,主要用于鼓励科技型中小企业和创新创业团队充分利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创新服务提供机构的资源开展研发活动和科技创新,并可以抵押贷款。 企业养老保险参保率:企业养老保险参保率按省人社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养老保险参保人数除以企业实际职工人数计算,具体参保率水平由市人力社保部门负责核定。 七、新旧政策对比 本次政策修订在去年政策框架基础上做了大幅删减,政策条数由66条缩减为42条。 一是坚持产业导向。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为目标,精简非核心条款,重点保留对经济增长、产业发展具有直接拉动或重要辅助作用的政策,对于部分实际成效不明显,或对经济直接拉动作用不大的政策条款,在修订过程中予以删除。 二是优化奖补门槛。对于争取荣誉性奖励事项,取消台州市级、玉环市级奖补标准,仅对省级国家级进行奖补。目前,仅有两个特殊事项还保留对台州市级评选的奖补,其中,台州市级出口名牌企业由市商务局牵头,这一事项此前已纳入稳外贸政策文件,为保证政策一致性,予以保留。 三是聚焦精准纾困。针对中美摩擦加剧、外贸形势严峻的现状,为精准帮扶外贸企业,外贸政策支持力度较去年加大,主要体现在中信保保额增加,跨境电商扶持等方面。 四是完善限制条款。除主要政策外,此次附则部分也作了调整:一是提高奖补企业信用要求,将“对提供虚假材料骗取市财政奖补资金的企业,除收回奖补资金外,取消3年内申报市财政奖补资格”改为“对于发现申报单位提供虚假材料骗取财政资金等行为的,将按《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法律法规进行查处”;二是提高奖补企业参保要求,根据人社部门实际工作需要,将“参保率水平低于60%的单位,暂缓兑现相关财政奖补资金;”这一限制条款标准调整为“参保率水平低于65%的单位,暂缓兑现相关财政奖补资金”;三是增加总量控制机制,新增“部分政策奖补金额实行总量控制,同一主体各项财政补助累计金额原则上不超过该企业年度实际地方贡献的80%。上年度规上企业亩均论英雄综合评价结果为C类的,按相关条款政策标准的80%实施奖补。对于规下企业,部分政策按相关条款政策标准的70%实施奖补。” 八、解读单位、解读人及其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玉环市发展和改革局 解读人:郑伦 联系方式:0576-872185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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