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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1021002687088K/2023-131504 主题分类: 教育
发布机构: 沙门镇 发文日期: 2023-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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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门镇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信息来源: 综合信息指挥室(党政综合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12-25 15:36 浏览次数:

来源:综合信息指挥室(党政综合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12-25 15:36

政策原文

一、制定背景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依法保障我镇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按照《玉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玉政办发〔2023〕21号)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沙门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二、主要内容

该实施细则包括一个主文本和个附件。主文本内容包括招生对象、招生办法、信息公布组成附件包括沙门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名单2023年沙门镇统筹生就学申请表。

三、内容解读

沙门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对小学和初中的招生批次作了说明。

学校在完成户籍生招生后,如尚有空余学额按以下批次进行招生。

(一)沙门中心小学

1.学区招生:1)第一阶段网上报名2)第二阶段网上补报

2.批次招生:(1)第一批次:监护人户籍在沙门且居住在沙门的非沙门籍适龄儿童,需提供相关有效证明。(2)第二批次:非沙门籍适龄儿童,其监护人在2023年6月15日前(含6月15日)拥有沙门房产,需提供相关有效证明。(3)第三批次:因重点工程征地、拆迁、滨港教育基金定向企业员工子女以及社会经济发展等原因确需招录统筹生的,由沙门镇牵头,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确定统筹生名单,统筹招生人数,严格控制在市规定的比例以内。

(二)沙门果丽小学

1.网上报名。沙门镇行政区域内有积分适龄儿童通过“台州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入学服务平台,网址:ruxue.tzedu.net.cn)或进入“浙里办”手机APP,注册填写报名承诺及有关信息。

2.招生批次1)第一批次:因重点工程征地、拆迁、滨港教育基金定向企业员工子女以及社会经济发展等原因确需招录统筹生的,由沙门镇牵头,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确定统筹生名单,统筹招生人数,严格控制在市规定的比例以内。

2)第二批次:随迁子女积分入学。非玉环籍随迁子女享受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待遇,按就高的原则,只取父母一方的积分。如遇到相同的积分,依据积分制计分办法,根据申请人家庭在我镇域内居住证获得时间、社会保险积分、基础积分的所得分数依次分别排名,如排名依然并列,则按提出申请积分时间先后顺序确定排名,取足计划数。

3)第三批次:学校尚有空余学额,向暂未办理积分的对象招生。招生录取依据在我镇区域内居住证获得时间、社会保险时间,依次分别排名录取,如排名依然并列,则按提出申请就读我校的时间先后顺序确定排名,取足计划数。

(三)沙门中学

1.学区招生:1)第一阶段网上报名2)第二阶段网上补报

2.批次招生:沙门中学在完成学区内符合招生条件的新生招生工作后,如尚有空余学额按以下批次顺序进行招生(如上一批次招生结束后,学校有空余学额,则再进行下一批次招生。第一批次先于第二批次,依次类推)。批次招生由沙门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统筹确定。

1)第一批次:监护人户籍在沙门且居住在沙门的非沙门籍新生,需提供相关有效证明。

2)第二批次:非沙门籍新生,其监护人在2023年6月15日前(含6月15日)拥有沙门房产,需提供相关有效证明。

3)第三批次:因重点工程征地、拆迁、滨港教育基金定向企业员工子女以及社会经济发展等原因确需招录统筹生的,由沙门镇牵头,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确定统筹生名单,统筹招生人数,严格控制在市规定的比例以内。

4)第四批次: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在学区招生及批次招生后,尚有空余学额,招收非玉环籍随迁子女,以积分从高到低录取。符合报名条件的新生,通过“台州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入学服务平台,网址:ruxue.tzedu.net.cn)或进入“浙里办”手机APP,注册填写报名承诺及有关信息。

5)第五批次:学校尚有空余学额,向暂未办理积分的对象招生。招生录取依据在我镇区域内居住证获得时间、社会保险时间,依次分别排名录取,如排名依然并列,则按提出申请就读我校的时间先后顺序确定排名,取足计划数。

四、录取办法

学校尚有空余学额,向暂未办理积分的对象招生。招生录取依据在我镇区域内居住证获得时间、社会保险时间,依次分别排名录取,如排名依然并列,则按提出申请就读我校的时间先后顺序确定排名,取足计划数。

五、其他说明

1.具体详细的招生政策请登录“台州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网址:ruxue.tzedu.net.cn)。

2.进一步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监督,市教育局和沙门镇人民政府设立招生监督电话(市教育局:0576-81717023/81717025;沙门镇人民政府0576-87165900/87166930),接受社会对招生工作的监督和举报,监督招生入学有关政策和工作要求的贯彻落实。

3.沙门镇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仅适用于沙门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未尽事项由沙门镇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六、解读单位

玉环市沙门人民政府社会事务办公室;联系电话:0576-87165900/87166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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