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1021002687352Y/2024-132738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市科技局 | 发文日期: | 2024-02-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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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 政策解读 | 文件编号: |
《玉环市进一步推广应用创新券 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办法(2023年修订)》的政策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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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原文 | ||||
一、制定背景 根据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创新券的指导意见,为进一步 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让更多的企业接受更多载体提供的服务,结合我市创新券使用实际情况,对《玉环市进一步推广应用创新券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办法(修订)》玉科〔2021〕18号进行修订。 二、主要内容 1、创新券支持范围是省内外各级各类创新载体为我市非关联企业提供的合作开发、委托开发、技术查新、测试分析、产品设计等形式的科技创新活动。按照法律法规或者强制性标准要求开展的强制检测和法定检测等其他商业活动,或上年度已列入市本级科技计划项目获得经费支持的不再纳入创新券支持范围。 2、创新券额度和支持比例:同一企业单次可申领额度为2万元,可持有上限为5万元,年度累计最高可申领额度为10万元。企业购买服务在1万元以下的可以全额用创新券抵扣,超过1万元部分可以用创新券抵扣50%。创新券有效期限为3个月,过期自动收回。 3、创新券兑付采用集中受理的方式,原则上每年度1次,由市科技局、市财政局负责做好具体兑付工作。兑付时申请单位应按照兑付通知要求提交兑付申请表、服务协议(或合同)、服务结果材料、发票、付款凭证等材料。 4、科技局和市财政局对创新券使用情况进行评估检查,每年按不低于5%的比例进行随机抽查。 5、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玉环市进一步推广应用创新券 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办法(修订)》(玉科〔2021〕18号)同时废止。 三、解读单位和联系人 《玉环市进一步推广应用创新券 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办法(2023年修订)》由玉环市科学技术局、市财政局负责解读。 解读人:陈添 872591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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