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31083000000/2024-135435 | 主题分类: | 教育 |
发布机构: | 坎门街道 | 发文日期: | 2024-06-14 |
公开方式: | 公开范围: | 有效 | |
组配分类: | 政策解读 | 文件编号: | 坎门街办〔2024〕36号 |
《2024年坎门街道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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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坎门街道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为依法保障我街道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为继续严格实施好“公民同招”政策,落实落细“双控”新政。依法保障适龄儿童的受教育权,切实保障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进一步落实好有关教育优待政策。为保障教育公平,优化教育生态,缓解社会教育焦虑,推进教育共富的要求,根据省市的文件精神,结合我街道的实际情况,进行充分的调研,征求多方意见和建议,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制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2.《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 3.《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区划分调整和招生入学工作的意见》(浙教基〔2018〕19号) 4.《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下达持证随迁子女就学民生实事任务的通知》(浙教办函〔2024〕27号) 5.《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做好2024 年招生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4〕89号) 6.《台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台教基〔2024〕48号) 7.《玉环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23〕2号) 8.《2005年玉环县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05〕32号) 9.《玉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3年玉环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玉政办发〔2023〕21号) 三、主要内容 该实施细则包括一个主文本和两个附件。主文本内容包括招生对象、招生报名、招生办法、工作要求等四部分。两个附件分别是1.2024年度坎门街道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名单2.玉环市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日程安排 (一)明确了招生对象 小学招生入学对象为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不足龄儿童一律不得提前入学。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法定监护人应向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同意后报市教育局备案。初中招生对象必须为小学毕业生。若出现超出正常入读年龄的初一学生,允许在初中学校报名。 (二)明确了招生报名流程 根据统一安排,全面实行公办民办学校统一时间同步报名、同步招生(具体报名时间根据玉环市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日程安排确定公布)。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应在规定时间登录“台州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入学服务平台”,网址:ruxue.tzedu.net.cn)或进入“浙里办”手机APP,在填写报名承诺书后,选择公办学校进行报名。报名时间截止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辖区各校须在规定时间内对报名信息进行核验,对核验不通过的,及时告知家长予以更正。预就读本街道辖区公办学校的非玉环籍适龄随迁子女凭居住证、积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 (三)明确了招生办法 1、坎门中心小学和坎门海都小学招生办法 小学适龄儿童的户口在招生当年(即2024年的8月11日,下同)5年前迁入的,按户口簿上户籍所在地学区入学。适龄儿童的户口在招生当年迁入满6个月但不满5年,其监护人的户口和房产在同一学区内的,到学区内小学入学。适龄儿童户口未迁入或在招生当年迁入不满6个月的,回原户籍所在地学区内的小学入学。适龄儿童户口必须跟其监护人一起,挂靠在亲戚或他人户口簿上的,应回原户籍所在地学区小学入学。 2、坎门街道其他公办小学招生办法 坎门街道其他公办小学(西台小学、双龙小学、里黄小学、钓艚小学)按以下批次进行招生: 第一批次:坎门街道籍,不符合进坎门中心小学和坎门海都小学的适龄儿童。 第二批次:玉环籍(非坎门街道籍)适龄儿童,其监护人在坎门有房产。 第三批次:玉环籍(非坎门街道籍)适龄儿童,其父母亲双方有一方户籍在坎门街道范围内。 第四批次:在完成第三批次招生工作后,学校尚有空余学额,则对有就学需求的其他非玉环籍适龄儿童进行招生。 3、坎门一中招生办法 凡接受并完成小学教育的、持有坎门户籍(2024 年2月11日前迁入,在招生当年迁入满6个月以上)的适龄少年均可入学。 4、坎门二中招生办法 坎门二中按以下批次进行招生: 第一批次:玉环籍(非坎门街道籍)适龄少年,其监护人在 坎门有房产。 第二批次:玉环籍(非坎门街道籍)适龄少年,其父母亲双方有一方户籍在坎门街道范围内。 第三批次:在完成第二批次招生工作后,学校尚有空余学额, 则对有就学需求的其他非玉环籍适龄少年进行招生。 5、公办学校转学办法 符合转学条件的对象,在学校学额有空余的前提下,可以申请转学。在玉环市域之外就读的学生要求回户籍所在地公办学校就读的,学校在有空余学额的情况下不得拒绝;如果所在学区的公办学校没有空余学额的,由市教育局统筹就近安排。公办学校可适当突破基准班额(起始年级除外)为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转入就读提供机会。 四、适用对象 浙江省玉环市坎门街道及在坎门街道的适龄儿童、少年及其家长。 五、注意事项 1.今后招生政策如无重大变化,参照本意见执行。 2.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具体的招生工作实施细则,根据学校实际情况依照本实施意见另行制定。 六、解读机关 玉环市坎门街道办事处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576-899260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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