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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31083000000/2024-138062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发布机构: 市府办 发文日期: 2024-09-12 20:38:4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JYHD00—2024—0003 发文字号: 玉政发〔2024〕23号

玉政发〔2024〕23号 玉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玉环市粮油生产工作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 玉环市 发布时间:2024-09-12 20:38 浏览次数:

来源:玉环市
发布时间:2024-09-12 20:38

政策解读

玉环市人民政府

印发玉环市粮油生产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玉环市粮油生产工作方案》已经政府21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玉环人民政府

2024912

(此件公开发布)

玉环市粮油生产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严格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切实稳定和提高粮食自给率,根据2024年中央一号《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浙江省农业农村厅等7部门关于切实抓好2024年粮油生产保供工作的通知》(浙农种发〔20246号)文件精神,现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完善生产扶持政策

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引导和扶持粮油生产适度规模经营,不断提高粮油生产规模化、优质化和组织化水平,大力培育植保、农机专业化服务组织,以规模服务促进规模经营。

(一)对全年稻麦油复种面积50亩以上(含50亩,下同)的规模主体(含制繁种),省、市两级财政按实际种植面积给予补贴。早稻每亩补贴410元、单季晚稻每亩补贴370元、育秧移栽的连作晚稻每亩补贴420元、直播的连作晚稻每亩补贴300元;小麦每亩补贴250元;油菜30亩以下的(不含30亩)每亩补贴120元、30亩以上的每亩补贴280元。对二茬再生稻和抛荒懒种的主体不予补贴。

(二)对一季旱粮(不含大豆)种植面积50亩以上的规模主体,省、市两级财政按实际种植面积给予每亩250元的补贴,对三园地间作套种同一旱粮作物(不含大小麦)50亩以上且套种面积比例达50%以上的规模主体,给予每亩120元的补贴。对大豆种植面积50亩以上的规模主体,省、市两级财政按实际种植面积给予每亩370元的补贴,对实际种植面积30亩以上50亩以下的,给予250元的补贴。

(三)对市内采用水稻机插栽植的规模主体,市财政给予每亩100元的补贴;对为散户提供水稻统一育插秧服务面积达50亩以上的粮油生产专业化服务组织,按其实际服务面积,市财政给予每亩100元的补助。

(四)对拥有稳定经营场所和一定设备,具有专业技术人员,对水稻规模生产主体实施病虫统防统治服务面积达800亩以上经依法备案的植保专业服务组织,市财政给予每亩15元的服务补助。

二、落实粮食收购和储备粮订单奖励政策

严格执行国家、省发布的小麦和稻谷最低收购价和按质论价、优质优价政策,稳定农民基本收益。全面实施五优联动,优质品种收购加价不低于上一年加价,推进订单粮食分品种收购、分仓储存,晚稻订单向优质品种倾斜。市财政对按储备粮订单向国有粮食收储企业交售稻谷和小麦的种粮主体给予奖励。实行早稻订单全覆盖,早稻订单每百斤奖励30元;小麦订单每百斤奖励30元,每亩不超过150元;晚稻订单每百斤奖励20元,每亩不超过180元。对大户储备粮订单外玉环市内自产部分的稻谷和小麦按公布的收购价进行收购,不进行奖励。

三、强化金融保险支持

全面实施政策性水稻种植完全成本保险,继续实施小麦、油菜种植和杂交水稻制种政策性农业保险政策。对参加稻麦、油菜政策性保险的粮油主体,中央、省、市三级财政合计给予93%的保费补助。继续执行规模种粮贷款贴息政策,按实际种粮面积给予每亩1000元以内的贷款额,省财政按3%的贴息率且不超过实际贷款利率的70%(两者取低值)给予贷款贴息。

四、加强耕地保护和建设,提升耕地质量

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立足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建设,进一步健全落实长效保护机制。引导扩种绿肥、增施有机肥,提升耕地地力。强化耕地用途管制,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坚决遏制增量、妥善处置存量、严格治理抛荒,积极稳妥推进粮食生产功能区非粮化整治优化,加快促进耕地复耕复种。坚持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全市新建和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0.19万亩以上,严格项目监管,提升建设质量。

五、深入实施农业“双强”行动,提高生产水平

进一步提高优质化水平,加快推广高产优质、多抗广适、低损收获品种,良种覆盖率达到98%以上。全力实施肥药两制改革,大力推进测土配方施肥和病虫害绿色防控,实行肥药使用减量增效。进一步提高生产效率,全面推进粮油生产全程机械化作业,水稻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90%以上。进一步推进降本增效,坚持良田、良种、良技、良机、良法融合,推动稻经轮作、稻渔共生等千斤粮万元钱水稻综合种养模式创新和绿色种植制度构建,加强粮油生产新技术、新模式集成应用。

六、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镇(街道)、玉环经济开发区要严格坚持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以超常超强的力度和更强的执行力抓好粮食生产,结合实际加大投入,对粮油规模种植给予相应的资金奖励,充分调动种粮主体积极性。要压实责任,逐级分解下达目标任务,确保任务指标到村、到户、到田,做好粮油生产建档立卡工作,确保完成年度粮油生产保供任务。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合力抓好粮油生产保供工作。

继续将粮油生产保供工作纳入粮食安全责任制和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对未完成年度生产任务的取消评优资格。将制止耕地非农化、粮食生产功能区非粮化和抛荒作为争先创优指标,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推动形成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

进一步提高粮油补贴等资金使用绩效,根据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要求,及时发放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和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等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可不列入市财政支农专项资金项目管理联席会议商议。同时要加强资金发放监督检查力度,对虚报骗补的主体取消其当年度粮油补贴、订单奖励等资金享受资格,对已发放的补贴资金予以收回,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本文件自20241012日起施行,其中涉及奖补政策自20241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1231日。期间,上级政策调整造成本文件与上级规定不一致的,按上级政策执行;市级相应需调整的,由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水利局等相关部门联合发文作相应调整,市政府层面不再另行发文。

 

附件:2024年粮油面积和产量任务表

 


附件

2024年粮油面积和产量任务表

单位:亩、万斤

乡镇

(街道)

粮食

早稻

晚稻

小麦

旱杂粮

油菜

面积

产量

面积

产量

面积

产量

面积

产量

面积

产量

其中:

大豆面积

其中:

大豆产量

面积

产量

总计

42000

3090

4500

378

15000

1550

6500

405

16000

757

1710

57

11800

292

玉城街道

4630

310

230

19

1250

129

900

56

2250

106

100

3.4

750

18.5

坎门街道

700

33

0

0

0

0

0

0

700

33

30

1

240

5.8

大麦屿街道

5950

396

600

51

1550

160

300

19

3500

166

230

7.7

4780

119

楚门镇

2600

197

500

42

900

93

300

19

900

43

170

5.7

160

4.1

清港镇

4070

285

120

10

1350

139

900

56

1700

80

100

3.4

830

20.5

芦浦镇

2950

242

550

46

1350

139

500

31

550

26

100

3.4

140

3.6

干江镇

1650

91

50

4

200

21

0

0

1400

66

150

5

290

6.9

沙门镇

7100

508

700

59

2350

244

900

56

3150

149

150

5

980

24.5

龙溪镇

1550

107

300

25

400

41

50

3

800

38

80

2.7

260

6.4

海山乡

800

60

50

4

350

36

50

3

350

17

50

1.6

420

10.5

玉环经济开发区

二期

4800

439

1000

84

3000

310

500

31

300

14

150

5

1000

24.5

三期

5200

422

400

34

2300

238

2100

131

400

19

400

13.1

1950

47.7


 

 

 

 

 

 

 

 

 

 

 

 

 

 

 

 

 

抄送:委各部门人大常委会、政协办公室,市纪委市监委机关

人武部,法院,检察院,在玉省部属各单位。

玉环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912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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