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解读
索引号: 113310217360259725/2025-142119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玉环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发文日期: 2025-06-13
公开方式: 公开范围: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文件编号:

《玉环市生猪价格指数保险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信息来源: 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发布时间:2025-06-13 14:59 浏览次数:

来源: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发布时间:2025-06-13 14:59

政策原文

一、实施方案制定背景

5年来生猪价格剧烈波动,全省生猪价格最高达40.11/公斤,最低达13.48/公斤,导致养殖户收益和生产计划极不稳定,对生猪养殖产生了不利影响。根据调查,我市年消费生猪需求约22万头,但2024年生猪出栏仅3.15万头(22年约6万头,234.63万头),全市自给率不足15%22年自给率约30%23年约21%,自给率逐年下滑),对在极端条件下保障居民“菜篮子”安全存在不利影响开展生猪价格指数保险,提供一定比例的保费财政补助可以降低养殖户的投保成本,提高养殖户的投保积极性,在付出固定的保费金额后可大幅降低因市场变化给生猪养殖主体带来的价格波动风险,消除养殖户后顾之忧,是应对市场失灵、提升产业韧性和现代化水平的关键举措,对实现“稳产保供”具有重要意义。

二、实施方案制定依据

本办法主要依据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147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浙政办发〔202161号)及《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4年浙江省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要点的通知》(浙农计发〔20248号)等文件精神,并结合玉环实际予以制定。

三、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方案》明确了投保对象、承接单位、保险责任、赔偿处理、保费及保费补贴等实施细则。

(一)关于投保对象和承接单位。方案适用的投保对象为辖区内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生猪养殖场,并对投保对象的养殖时间、区域位置以及投保生猪的健康状况、体重等作出了明确规定。目前全市符合要求的有3家生猪养殖场。养殖场有意投保的,可在具有农业保险业务资质的保险公司中自主选择。

(二)关于保险责任和赔偿处理。方案明确保险公司对价格责任按约定负责赔偿。价格责任是指,市场价格波动造成保险生猪实际月平均出栏价格低于约定目标价格。其中,实际月平均出栏价格(每月1日至月底为一批次),以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每月生猪出栏价格为准,约定目标价格参考浙江省内已开展此类保险项目县市区的价格。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将根据约定目标价格等内容确定赔偿金额。

(三)关于保费和保费补贴。2025年初始约定目标价格16/公斤17/公斤两档,投保人可根据需求进行选择,并根据选择价格档缴纳保险费。根据中国人保财险浙江省玉环市地方财政补贴性生猪综合险费率,投保人择取16/公斤档的,每头生猪需缴纳44元保费;择取17/公斤档的,每头生猪需缴纳117.81元保费。为激发养殖户投保生猪综合保险的积极性,计划由市财政对投保的农业经营主体进行补助。当实际月平均出栏价格高于16/公斤(含)时,市财政当月不补贴,由生猪养殖户自行承担保费;当实际月平均出栏价格低于16/公斤时,市财政当月进行补贴,补贴22/头(110*16*2.5%*50%),超过部分由生猪养殖户自行承担,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保费补贴清算。

四、解读机关、解读人及其联系方式

玉环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畜牧兽医所潘辉波,联系方式:0576-87242308


分享: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